金 庸 年 记(小传)
正文金 庸 年 记(小传)金庸,本名查良镛,浙江海宁人,一九二四年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袁花镇的名门望族。
查家几百年来名人辈出,领尽**,清朝皇帝康熙称之为“唐宋以来巨族,江南有数人家”。
一九二九年(五岁)入读家乡海宁县袁花镇小学。
一九三二年(八岁)那年,查良镛无意中看到武侠小说《荒江女侠》(作者顾明道),“琴剑二侠”的行侠生涯深深地吸引了他。
这是查良镛看到的第一部武侠小说。
之后,查良镛到处搜罗武侠小说(如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与《近代侠义英雄传》等),一睹为快。
一九三九年(十五岁)读初三时,查良镛与同学合著的第一本书《献给投考初中者》出版,畅销省内外,开始初露才华。
一九四一年(十七岁),他因在壁报上刊文(题为《阿丽丝漫游记》)影射着讽刺学校的训导主任,被浙江省立联合高中勒令退学。
后一年,自浙江省衢州中学毕业。
查良镛小时候的理想是:当一名外交官。
抗战后期,年方二十(一九四四年)的他如愿考进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由于看不惯一些国民党职业学生在大学里横行霸道、整人打人,于是“行侠仗义”,打抱不平。
谁知,他的“侠举”惹了祸,校方接到投诉后勒令其退学。
“查少侠”只好离开校园,浪迹江湖(后曾在中央图书馆阅览室挂一职衔)……一九四五年(二十一岁),他在杭州任《东南日报》外勤记者及英语电讯收译员。
一九四六年年底,又转赴上海东吴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课程,并被上海《大公报》录取为国际电讯翻译,成为兼职记者。
一九四八年(二十四岁)年底,查良镛被调派往香港《大公报》继任翻译工作,并在来年发表国际法论文《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文。
“身无分文走香江”的查良镛,从此就得靠自己的双手打天下,而他与《大公报》几十年的恩怨情仇也由此开始。
重回《大公报》不久,就在一九五二年(二十八岁)被调任前往复刊后的《新晚报》任副刊编辑。
其间,曾以姚馥兰、林欢为笔名撰写影评,并写出《绝代佳人》、《兰花花》等电影剧本。
当时,梁羽生也正好在《新晚报》任职,两人一见如故,成为莫逆之交。
他们一起下棋,一起写棋话,时常海阔天空闲聊——而聊得最起劲的则是武侠小说了。
一九五三年的时候,梁羽生以《龙虎斗京华》一书打响。
到了一九五五年,三十一岁的查良镛亦偶试身手,其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在《新晚报》“天方夜谭”版连载一年多(一九五五年二月八日到一九五六年九月五日)而一举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