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上海——重逢篇

一直到这个世界的尽头,

我也不愿意和你分开。

无数个不眠的夜晚,

我一直这样的企盼。

——灌篮高手的主题曲《直到世界的尽头》

不过管他呢,即使时间抹去了一切,只要可以重逢,再见亦是朋友

1

时光如沙漏,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居然也就这样默不作声地缓缓滑落了。当年那些一起并在雪山上并肩攀登的人和事,对于包赟而言,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包赟觉得自己也挺不容易的,带着一身伤病从拉萨回来以后,却把自己的亲妈吓得魂飞魄散。吴虹雪也以自己罹患抑郁症相逼,让包赟没再返回美国,这三年便一直在父亲包怀德手下工作,按部就班地生活。但是包赟却依然察觉到自己和父亲大人从观念到经营思路的差距,甚至干脆就从北京离职逃跑,来到了上海就职于一家外资银行。当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依然被父亲大人各种使唤,替他的口腔连锁集团上市献策献力。还有更烦躁的,好不容易认识个喜欢的姑娘叫陈朗,但对方心里压根没有自己的藏身之地,无论如何靠近也只是一场空,简直有损于包赟多年来树立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威名。

不过那又能怎么样呢,人生谁能那么舒坦?再说就算退一万步,好歹我还父母双全呢,和林峰比起来,自己那点破事儿,就不算惨。而且包赟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还能自嘲:人生嘛,哪能事事如意,我爱她,她爱他,都是太平常的事情。

既然在感情上一败涂地,包赟也只能寄情于工作和健身了。工作的话目前在滨江大道上的外资银行上班,至于健身嘛,夏刚的业务已经拓展到了京沪两地,在滨江大道附近开了一家蓝迪健身中心。包赟本来租住的地方离健身中心也就是步行的距离,可自从在陈朗那儿碰了一鼻子灰以后,觉得自己完全没法做到抬头不见低头见,便毅然决然地重新找了个住处,离蓝迪反倒远了,这健身也就做得有一搭没一搭。

失恋的人,情绪起伏在所难免,晚上包赟本来打算说找夏刚聚聚散散心吧,没想到夏刚却临时有事儿,放了自己鸽子,还交给自己一个艰巨的任务,说夏迪在酒吧喝多了,让包赟赶紧去把他接回来。

包赟完全不想看见夏迪,而且不明白这厮明明在杭州做项目,怎么也频繁出入上海。但夏刚发令,不得不从,只能在肚子里发牢骚,多大的人了,还玩喝醉这一招。吐槽归吐槽,他倒也老老实实去了,这酒吧的位置在一个拐了七八个弯的巷子里,从外面看就是一个防空洞,吧名也很诡异,叫做“秘密”

进去之后倒是别有洞天,酒吧里灯红酒绿,人声鼎沸,俊男美女的比重极高,包赟一边觉得养眼,一边又觉得这画风说不出来的诡异。他本来大喇喇地往里走,边走觉得有不少视线都在扫向自己,心中便颇有些忐忑,赶紧上下打量了一番,审查一下自己衣着是否不严谨。正心虚的时候,还好看到了夏迪的身影。

有一两年没见了吧,这厮喝醉的样子没看出来,但那欠扁的样儿倒是没有少掉分毫,他正斜靠在吧台边上,端着一杯酒,扭头看见包赟,愣了一下,隔着莺歌燕舞的芸芸众生,硬生生的挤了个笑容,便对身边正和他搭话的男子道:“你看,我真没骗你,我朋友来了。”

包赟一脸狐疑地上前,那搭讪的帅哥只好悻悻然离去,离去之前还用凌厉的眼风狠狠瞥向包赟,包赟心里自然不舒服,觉得简直莫名其妙,于是冲着夏迪问道:“那哥们什么情况?看我跟看情敌一样,我得罪他了吗?”

夏迪抿了口酒,微微一笑,没说什么,只是对站在吧台内的waiter道:“给他也来一杯。”

Waiter也是一个很帅的小伙子,打量了包赟一眼,便把酒送到他面前:“先生请。”说完之后还对夏迪道:“是您朋友?”

夏迪点点头。

帅哥对夏迪嘻嘻一笑:“特别般配。”

夏迪和包赟同时把嘴里的酒喷了出来,尤其是包赟,骂骂咧咧道:“我靠,谁和他般配啊?那得他先变性后我才能考虑。”

当然夏迪也不待见他,偏头看他一眼:“你就算变性了我也不会考虑。”

包赟觉得自己没有占据言语的制高点,从鼻子里喷出气来,口不择言道“夏老二,再怎么着,小时候你也被我亲过。”

夏迪眼神变得有些冷,扭头看他:“我有没有告诉你,你提这事儿一次,我得揍你一次。”

那些被揍的往事历历在目,包赟哼了一声不再多言,悻悻然道:“我也是疯了,夏刚哥说你喝多了,我居然答应他来接你。”

夏迪根本不屑一顾:“我哥他就是小题大做,你看我像喝多了的吗?”

一旁的Waiter一看场面失控,自知失言,心道我也是嘴欠,干嘛招惹这俩活祖宗,明明还处于暧昧试探不肯承认的起步阶段。他赶紧擦拭面前的一片狼藉,一边抱歉道:“sorry,sorry,都是我不好,二位不要生气,是我误会了。”

夏迪倒是平静下来,安慰他道:“算了,下回别搞错了。”

包赟两只眼睛咕噜噜乱转,左瞄一眼右瞥一下,啧啧啧啧,真是大开眼界,同时也总算搞清楚点状况,原来这是间同性恋酒吧,怪不得被人误会了。正思量夏迪怎么好这一口了,却听夏迪道:“他过得怎么样?”

包赟愣了愣,很快就反应过来,装傻道:“我不知道啊,好久都没联系上了。”

夏迪看了他一眼,然后转了转手里的酒杯,再也不理包赟。

包赟迅速转换话题:“哥们干得不错啊,听说签了不少合同,现在公司规模越来越大,牛啊。”

夏迪理都不想理他。

包赟眼珠子一转,又道:“我听夏刚哥说,你前段时间去欧洲了。”

夏迪脸色一僵,当没听见还是继续闷头喝酒。只听包赟又问道:“那你去英国了吗?见到峰子了吗?”

什么叫打蛇打七寸,什么叫哪壶不开提哪壶,夏迪一秒钟也不想和包赟呆在一起,把酒杯往吧台上一搁,重重道:"谁去英国了?我去的是法国。"说完转身便走了。

包赟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可最后喊出来的却是:“哎,你就这么走了,付没付酒钱啊?到底见到林峰没有?”

夏迪走出酒吧,深深呼吸了一下室外的空气,但也并没有觉得自己缓过劲来,刚才那些嘈杂的音乐和晃动的人影以及包赟的出现,包括阵阵袭来的酒意,都让夏迪觉得心烦。可更加心烦的却是自己在伦敦见到的那一幕幕糟心的情景……

夏迪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自己千方百计地打听到林峰留学的学校和地址,漂洋过海只为见其一面,但是现实还真是印证了古人的话,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相逢不如怀念,此事古难全。

包赟在waiter好奇的眼光注视下,付完酒钱,随即尾随着夏迪走出酒吧,跟在夏迪踉踉跄跄的身影之后,忽然之间就良心发现,觉得夏迪这哥们的模样看起来也并不比失恋的自己好多少,忽然就产生了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共鸣。当然这共鸣的时间并没有保持多久,因为前方那个人“duang”地一声,已经彻底醉倒,扑到了地上。

看着前方那堆烂泥,包赟想死的心都有了。

等夏迪再次醒转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二天的上午。房间非常安静,阳光透过纱帘照到夏迪的脸上,他缓缓睁开眼睛,左右转头看了一下,这是一间装修简洁,但却完全陌生的房间。他掀开被子,起身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几近**的身体,低声对自己骂了句“shit!”

他晃了晃头,拼命回忆了一下,印象中自己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包赟,这哥们虽然很令人生厌,但绝不会对自己置之不理,所以这倒让他放心不少。他从**起身,打量了一下房间,前方桌上堆着自己的钱包钥匙,和一些金融类的书籍资料,墙角还堆放着一些运动器材。

夏迪利用极短暂的时间,把整套房子进行了视察,原来是个两居室,一间是主卧,一间是刚刚自己休息的客卧,房间里空无一人,餐桌上倒是有一张纸条留下来,上面压着一把钥匙,纸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我上班出门了,一切你自己搞定。走的时候别忘了反锁,钥匙你先收着,回头再给我。”

虽然没有署名,但夏迪看着这即使烧成灰也认得出来的包赟的字迹,还是有些悻悻然,心道什么嘛,连早饭也没有买给我,还不如林峰。

可一想起林峰,夏迪情绪便有些低落,还好冷风袭来,只穿着短裤的夏迪顿时觉得浑身发凉,又是一阵寻觅,才发现窗没关,而自己的脏衣服被裹成一团,顺便扔在卫生间的一个角落。

夏迪叹口气,心道“真够懒的,衣服也不帮我洗。”想到这儿他便戛然而止,不敢继续在心里,把某人再次想起。

夏迪拎起衣服来闻了闻,实在是臭不可闻,他顿时失去了信心,干脆从包赟房间里找出一个垃圾袋,把衣服一股脑地全塞了进去,打算一会儿拎出去扔了。他倒也不见外,直接打开包赟的衣橱,从柜子里翻出适合自己身材并且看得上眼的衣物,毫不客气地穿戴起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忽然悠悠然地叹了口气,虽然百般不情愿,还是忍不住把和林峰初次相逢之后的那次醉酒的每一个细节,仔仔细细地进行回味:也是在这样的早晨醒来,看见了林峰留下的纸条、早饭和四格漫画,还有卫生间里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以及不停滴着水的滴滴答答的声音。

已经过去三年多了,只能叹一声斗转星移,物是人非。

夏迪并没有打算在包赟这里做过多停留,他重新返回到昨晚呆过的房间,从桌上把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装进兜里,还瞥见包赟堆在桌子上的那堆明显是金融类的书籍里面混着几本数独书,还有一本花枝招展的又是狐狸又是老虎的漫画书,封皮上有几个很卡通的字体:“阿莫走天涯。”

夏迪并未多想,只是出于惯性,在心中不遗余力地耻笑了包赟的幼齿,抬眼之间却又一愣,因为桌子上还有一本台历,台历上一周后的某日被红笔重重地描了一个大圈,上面还写着:峰子,接机。

2

上海浦东机场的停车场内,包赟正呆坐在他的路虎车里枯坐着,抬腕看看手表,按说都这会儿了,峰子应该出来了吧!

包赟从车里钻出来透气,也就一个愣神的功夫,就有人用胳膊勒住包赟的脖子,沉声道:“缴枪不杀!”

包赟慢慢扯开横在自己颈部的手臂,转过身来,亲热地胡撸了一下对方的头发,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行啊,两年不见,你怎么还是这么猛啊?你这头发怎么回事儿?留长了?等等,我还需要习惯一下。”

这位上身穿着黑色T恤,下身穿着满是洞洞的牛仔裤,脚踩球鞋的姑娘正是久别重逢的林峰,几年的功夫,她变得洋气了一些,当然胸也还是照常没有。最明显的是头发,不再是短得雌雄难辨,而是留了起来,现在倒是可以梳成一个马尾。听完包赟的话,林峰耸耸肩,有些不自在地上下打量着自己:“那你先习惯着,其实我也觉得别扭,正琢磨着干脆再把头发剪短算了。”

包赟赶紧制止:“别啊,好不容易有点姑娘样了,就这样,好看,你忘了我还说给你买裙子呢。”

林峰一惊:“打住,千万别说裙子,就上回你一提这茬儿,咱俩就掉水里了,差点连命都没了。”

包赟思之有理,也赶紧点头:“嗯嗯,不能提,不能提。”他凝神看了看面前这位,比三年前显得更加自信和朝气的帅妞,忽然凑上前去紧紧拥抱了一下:“峰子,欢迎你回来,我们都想你了。”

林峰享受了一下包子的拥抱,小声嘀咕了一句“我也想你们了”之类的,便很快挣脱开来,冲包赟挤挤眼睛:“嘿,介绍一下,这是我刚刚认识的朋友,要去滨江大道,你顺路正好送她一下。”

包赟一下子愣住了,原来在林峰的身后,站着一位熟人,明明就是自己狂追而不得的陈朗。(详情参加《爱情种植》),他的表情肌都不知该如何摆弄了,好半天才“嗯”了一声:“这么巧?”

陈朗已经看了好半天的俊男美女久别重逢的亲热戏了,简直就是一出标准的金童玉女的偶像剧。她是完全不清楚包赟和这个叫“疯子”的女生之间的关系,这二人那么一演,她只觉得胸闷气短,只愿自己干脆就地蒸发,可是情绪再怎么跌宕起伏,表面上也只能不痛不痒地回应道:“好久不见了,包赟。”

林峰好奇地看了一脸别扭的陈朗,以及猛然就黑下脸来的包赟一眼,欣慰道:“原来你们认识,那就更好了。”说完便冲包赟示意:“那咱们赶紧上车吧。”

包赟也没再吭声,而是顺手拎过林峰手中的行李,放进后备箱。陈朗觉得自己一分一秒也不能再待下去了,于是冲林峰道:“我还有别的事儿,要不你们先走吧。”

林峰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包赟就直直地冲陈朗走过来,一把将陈朗手里的行李拖到自己手里,闷声道:“你别想太多,我没打算要继续骚扰你。”

陈朗哑口无言,又气又急,却见包赟将自己的行李搁置在后备箱之后,便伸手拉开前排的副驾驶坐椅,冲帅妞一歪头:“峰子,上车。”

林峰看了陈朗一眼,又鬼祟地看了包赟一眼,忽然觉得自己这趟回来真是千值万值,继而便老老实实地走到前排坐下。

包赟这才拉开后排车门,对陈朗道:“陈小姐,委屈您坐后面。”

陈朗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沉默地走到包赟面前,钻进后排车厢。

包赟这才转到前方驾驶位置,上车,点火,车子呼啸着离开了浦东机场,往市区奔去。

浦东机场离浦东的滨江大道接近四十公里的路程,可是这四十公里的路程对于陈朗而言漫长得恍若一场心理酷刑。她这次好不容易解除掉心结,想和包赟言归于好,没想到自己显然是一厢情愿了,一回上海就碰到这一出,只能满脸苍白地缩在后排驾驶座内,听包赟和“疯子”有一句没一句地扯着一些趣事,看包赟总是会在等红灯的间隙抽出一只手来胡噜一下“疯子”的马尾末梢,原来两人各自的家庭是世交,原来两人从小就认识,原来他们有好多共同的朋友和趣事,原来自己真的太自以为是,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足够的耐心,站在原地慢慢地等待一个白痴的觉醒。

车子好不容易进得市区,虽然陈朗一再表示随便将自己放在哪儿,自己打车就行,包赟却跟没听见一样,最后还是直接将车开进小区。

陈朗说了句“谢谢”之后,便打开车门。她下车的模样,几乎可以用“逃离”这两个字来形容。

林峰看着头也不回的陈朗消失在大厦一楼的门厅,而包子僵着一张脸坐在自己身边,顿觉天上掉馅饼,世界真奇妙,包子和这个美女之间一定有猫腻,林峰越想越来劲,于是转头使劲一拍包赟的头顶:“你有病啊!老摸我头发干什么?害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包赟装傻:“你是我妹,摸摸头发怎么不行啊?”

“打住,摸两回也就忍了,有外人在呢,至于摸上数十次吗?头顶都快摸秃了。少和我玩这套。赶紧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包赟已经平静下来,点火,上路,一边开一边斜着眼睛看了看林峰,慢条斯理地道:“峰子,你还有工夫管别人的闲事儿?想想你自己吧,我可提前告诉你,还有一个人,他也在上海。”

林峰的嚣张气焰顿时灭掉半截,想想又不服气,试探着问道:“谁啊?夏刚大哥?”

包赟“哼”了一声:“你倒没说错,夏刚本来就北京上海两地跑,不过我说的是另外那一个。”

林峰隐隐猜到了,却依然装傻:“我猜不出来,你自己说吧,另外哪一个?”

包赟压根不相信林峰会猜不出来,不过暂时也不想和她计较:“还能有谁,我的死对头,你夏刚大哥的弟弟,醉鬼夏迪。”

虽然已经做了心理铺垫,但林峰的心情还是颇有些跌宕起伏,沉着脸想了半天心事,喃喃道:“还真巧,京城四少全齐了。”言罢迅速将脸色恢复平静,扯开话题道:“包子,刚才的那个女孩儿,我看着挺亲切的,长得也漂亮,你不会是跟人逢场作戏来着,害得她伤心吧?”

包赟龇牙咧嘴,腾出一只手指指自己的鼻尖:“我还逢场作戏?妈的,我都快成情场孝子了,是人家根本不甩我。”

林峰诧异地“哦”了一声,奇怪地道:“我怎么觉得不像?我在飞机上的时候闲着没事儿,就研究她来着。她好像一路上都在发呆,眉头一直皱着,看起来不太开心。”停顿之后又颇为玩味地补充了一句:“不过我看她发现接我的人是你之后,更加不开心。”

包赟愣了一愣,随即便摇头自嘲道:“怎么可能?我都有好一阵儿没见她了,她就算不高兴,也绝对不是因为我。”

林峰白了包赟一眼:“那你怎么还装模作样地和我搞暧昧?我靠,都快吐了。”

包赟无奈至极:“这英国不是尽出绅士淑女吗?到你这儿怎么行不通啊?你现在好歹有点儿女孩儿样了,能不能维持点儿淑女风度,别一说话还是这味儿啊,整个儿一北京胡同串子。”

林峰笑得很畅快:“我在那边合租的公寓,可是在黑人区,哪有什么高贵的绅士,还是你以为我穿上龙袍就能当太子?再说了,我浑身上下有哪个细胞告诉你,我有变成淑女的潜力?哎你别岔开话题,要是再不老实交代,我就告诉你妈,让她来轰炸你。”

打蛇打七寸,这一招屡试不爽,包赟一向讨厌林峰拿自己老妈出来要挟,不过更讨厌的是自己还要中招,于是非常不甘心地回答道:“我不过就是让她看看,我也不是非她不可,有的是人稀罕我。”

林峰愣了愣:“就因为这个?”

“嗯。”

“Shit!你可真幼稚。”

“哈,可有的人比我还幼稚,居然专门跑同性恋酒吧傻坐,坐到吐为止,测试自己的性取向到底有没有问题。”包赟想起上周把喝醉酒的夏迪从酒吧边上运回家的事儿,都觉得够让自己痛快一年了。

林峰沉默了很久,终于道:“怎么可能?夏迪不是有女朋友吗?”

包赟斜睨了林峰一眼:“你还知道我说的是夏迪呀?”随即哈哈一乐,觉得自己总算在林峰这里扳回一局:“我听夏刚说,夏迪和他女朋友早就吹了。”

林峰愣了一下:“早就?有多早?”

包赟一时得意忘形,多嘴道:“就咱们登山那年啊,好像从拉萨回来以后,他俩就不在一起了。”

包赟一想到夏迪每天都铁青着脸的神情,便一脸幸福的微笑:“你不知道夏迪现在那德行,简直就是死样怪气,我看离变态也不远了。”

林峰一脸的茫然,她还沉浸在夏迪早就和范林分手的消息中,喃喃道:“你怎么没和我说过?”

包赟当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于是从鼻子里哼哼:“其实我也刚知道没多久,再说我为什么要说,我还没欣赏够呢!”

林峰气急败坏,拿起车内的一个纸巾盒往包赟身上拍打:“你干吗不早说?干吗不早说?”

包赟开着车呢也没法躲,只能缩成一团,嘴里还嚷嚷:“我说那么多干嘛,我可不能让他把我的妹妹拐跑了。再说了,你俩天各一方的,难道你听说他分手了你还能跑回来?这么长时间这么远的距离,谁还记得住谁啊?”

林峰听完这些话也觉得在理,明明知道包赟说得没错,但还是有些垂头丧气。

包赟又道:“你在英国那么忙,又要上课又要照顾你妈,我都没好意思总去英国骚扰你。对了,夏刚前一阵儿还张罗着给夏迪介绍姑娘相亲呢,说什么条顺盘靓,身材凹凸有致。”

林峰更是有些心灰意懒,想想自己刚才绝对是自作多情,沉默片刻之后便振作了一下精神,打量了一下二人的座驾:“你把路虎弄到上海来了?”

包赟看风暴已然过去,赶紧就坡下驴:“嗯,反正工作重心转移到这边了。对了,这回回来呆多久?”

林峰想了想:“我要见一见出版社的编辑,他们要和我商量一下漫画出版的事儿,另外还需要配合一下我妈妈在上海和杭州两地的画展宣传,估计要一个月左右。”

包赟想想又问:“David呢?他好吗?”

林峰琢磨了一下措辞:“他比半年前好多了,我妈的事儿他现在都不管了,全部交给我,他上个月就跑到南美洲的热带雨林去了。”

包赟叹口气:“这些年David也是够辛苦了。散散心也好。”

林峰轻轻点头,岔开话题:“给我订酒店了吗?”

包赟“哈!”了一声:“订什么酒店啊,我那儿有多余的房间,去我那儿住。再说了,你要是住在外面酒店,我妈还不得从北京过来追杀我,她本来就想过来看你的。”

林峰想起自己柔情似水的姨妈就心中一紧,赶紧道:“那还是别了。”

包赟瞥她一眼:“她怕你还是难过,说不管怎么样,应该多和家人在一起。”

林峰不是不领情的人,想想也道:“你替我谢谢阿姨吧,我现在挺好的,再说不是还有你。”

包赟听着觉得还挺美,哼道:“算你明白。”

林峰转了转眼珠又回到正题:“我去你那儿住倒是没问题,只要不妨碍你谈情说爱就行!”

包赟“切!”了一声,又想呼噜一下林峰的脑袋,但这回被林峰成功避过,包赟悻悻然道:“谈个鬼啊,你又不是没看到陈朗不待见我,除了他,我的朋友就只剩夏家二兄弟,对了,夏刚哥说等过几天他从北京回来,就给你接风。”

林峰维持着神色不变,点了点头。

包赟看她一眼,忽然窃笑起来:“对了,你是女孩的事儿他们都还不知道呢,我都佩服自己的保密工作,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被吓着?”

林峰没说话也没吱声,三年的时间过得太久了,熟悉也许已然变成陌生,就算有人停留在原点等待对方,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错过,再次相逢可能不再会悸动,也许剩下的只能是沉默。

3

林峰被包赟带到自己在上海租住的公寓,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自己要占据的客卧,估计是包赟的活动场所,桌上堆着一些书籍资料和笔记本,墙角还堆放着一些运动器材。

林峰进屋后倒是没有嫌弃,而是好奇地拿起一个哑铃掂量了掂量,尾随而入的包赟笑道:“我拿走吧,这是下班后没事儿时玩的。”

林峰放下哑铃,摆摆手:“没关系,搁这儿吧,我也能玩。”

包赟一想,林峰的确是爱运动的人,便道:“夏刚在上海也开了健身会馆……。”刚说了上半句就想起夏迪经常在那儿出没,便又有些后悔,不过再一想人都回来了,总会见面的,包赟天人交战之中看林峰正盯着他等待后话,便清清嗓子又继续道:“以前住的地儿离得特别近,现在住得远了去那边不方便,所以我都改在家里锻炼。”

林峰“哦”了一声,没再多问。而是指着电脑问包赟道:“我忘带电脑回来了,晚上要回几封邮件,能不能借用一下?”

包赟当然是同意的,从桌子上翻了翻,翻出那本《阿莫走天涯》的漫画书递给林峰:“对了,给我也签个名吧,我也好出去显摆。”

林峰哭笑不得,只好打开扉页,按照包赟的要求写了无比肉麻的一句祝福,到落款处犹豫了一下,问道:“署名写什么?林峰吗?”

包赟赶紧拒绝:“鬼知道林峰是谁啊?写上你红得发紫的网名:“恶少的少。”

林峰心中一阵恶寒,倒也按照要求写上,耳听得包赟还在吐槽:“你们二次元的世界,我真的不懂,你怎么想的?取这么个名字?‘恶少的少’?”

林峰抬眼看他,心道时间是过得太久了吗?连当事人自己都忘了。那年大家在文女峰的ABC营地,背依冰塔林和雪山,孙立明拿着照相机指挥:“听我口令,我喊上半句你们喊下半句哈!”

这是他们几人在艰苦行军中拌嘴拌出来的段子,所以四个人哈哈大笑,只听孙立明大喊一声:“京城四少!”

四人张着大口齐声回应:“恶少的少!”,时光永远定格于相机之中,但还有回音在空旷的山谷中旋转:“少”字连绵不绝,仿佛永不止歇。

林峰回过神来,正想说你可够健忘的 ,却见包赟忽然轻轻一笑:“那张合影照片我留着呢,准确地说,你只能算是四少,我应该是三少。哪天方便的时候,我还是约上那哥俩,一起聚聚吧。”

林峰回国后的日程比较紧张,并不常常在上海呆着。她和出版社的编辑匆匆见了一面,就又赶赴到杭州去了。

说起漫画集的出版,也真是机缘巧合。林峰在国外的那些寂寞和挣扎的时光,就画了不少关于留学生的漫画故事,画完了发给徐安妮欣赏,结果把安妮萌得一塌糊涂,怂恿着林峰把这些漫画悉数发到了网上。

没想到这些漫画却引发了爆发性的轰动,也许随着时代的发展,能击中人心的方式也更加多元化,除了文字和影视,连漫画都受众很多,粉丝如潮水般袭来,林峰便被推动着画成了连载,再然后就被出版社编辑给盯上了,出了本《阿莫在天涯》的系列漫画集。目前是英伦求学篇,首印便很快告罄,又再版了几次。这次回国,出版社编辑除了与林峰交流第二部的内容,还缠着林峰再开发新的漫画故事。林峰摊手说没有,编辑却说以前的旧稿也行啊,稿费绝对丰厚,只要出自“恶少的少”之手。林峰有些犹豫,再加上被人怂恿,她倒是有些心动,琢磨着把自己画的许多好玩的内容拿出去交稿,她并不觉得自己画得有多出彩,但编辑总是盛赞,说是林峰的漫画故事无论是英伦求学篇还是待出版的登山篇,都让人欲罢不能,从画风上讲生动有趣,故事角度总是别致,冷幽默无处不在,又酷又萌。

林峰心中也算是百味杂陈,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原本在英国继续学习的自动化专业,学得中规中矩,乏善可陈,甚至对自己的就业前景都产生一些担忧,没想到闲暇时的涂鸦却给自己带来不少信心,还有相当吸引人的money。

林峰也只能无奈地承认,大概这就是基因的作用。虽然有些走偏道了,而且也不怎么入流,那也是基因的作用。

林峰一边想一边从白堤上经过,一路看西湖上水鸟翩跹,柳叶摇曳,最后终于抵达美术馆,却被扑面迎来的大幅广告宣传画击中,上面有着一位女士的侧面画像,虽只有寥寥几笔,但也勾勒出乌眉大眼红唇卷发的时髦女性形象,还有几个浓墨重彩的大字:“跨越世纪的等待——吴虹冰作品展。”

林峰滞住了脚步,定定地看了会那副画像,这是妈妈最后一次入院治疗之前画的,那阵儿状态忽然变得前所未有的好,她强撑着给自己勾勒了这么一幅自画像,还笑着对自己道:“我不管,别看我现在没有头发了,我以前头发好着呢。你可千万把头发留长点啊,我看见你,就想起我年轻时候应该是长这样的。”

David一边温柔地看着用头巾包住头顶,整个身躯瘦弱得只剩皮包着骨头的吴虹冰,一边点头道:“这个我可以作证,不过Honey,峰子的身材可不如你。”

林峰在心里唾弃了一下David永远拿自己当垫背的行为,也轻声回应妈妈道:“您放心吧,我把头发留起来,我不剪短了。”

林峰想了会儿前尘往事,冲着宣传画上的母亲咧了咧嘴,挤出一个笑容,不靠谱地想着:“如果我现在剪了的话,您应该不知道了吧。“她前脚刚走进了美术馆,后脚就有工作人员拦住她:“对不起,现在还没到对外展出的时间。”

林峰正要张嘴解释说和这个画展的经纪人有约,却有人一下子揽过了她,并对工作人员道:“这位林小姐是我约来的,认识一下吧,她是吴虹冰女士的女儿。”

对方讪讪地致以歉意,林峰当然摆手说没事儿,等工作人员离开了之后,林峰扭头看了看身边比自己高上一头的男士,指了指搭在肩膀上的手,扬眉道:“陈纪凡,上回我说什么来着,再搭在这儿我就剁手。”

对方耸耸肩膀,把手从林峰的肩膀上收回,轻笑道:“叫我Mark,你说说看,咱们也是熟人了,你都陪我参加过万人大游行,怎么到现在总是那么见外?”

林峰皮笑肉不笑道:“你和我妈熟,咱俩又不熟。你还敢提万人大游行,那还不是被你陷害的。”

陈纪凡哈哈大笑起来:“我也是托你的福,才happy了一把。”

林峰甚是无语。

林峰其实和他打交道很是心烦,陈纪凡,又名Mark,是个ABC兼中国通,长得倒是清爽干净的模样,私生活却混乱得一塌糊涂,林峰都没力气去诟病。但这人是吴虹冰近些年的书画经纪人,应该说知识广博,艺术欣赏水平也很高,最重要的是眼光独到,而且具有敏锐的市场判断能力,还人脉广博,将吴虹冰的画作炒作得风生水起。现在又适逢虹冰女士离世,对于书画经纪人简直就是天赐良机,陈纪凡迅速地进行了战略部署,在国内外都开始举行吴虹冰的巡回画展展出,最重要的是在高质量画作的基础上,进行人物和情怀包装,扩大吴虹冰女士的画作影响力,这样才能将经济效益折射到书画拍卖市场上。

但是身为吴虹冰女士的家人,觉得这些市场行为,简直就是讽刺。以前都是由David负责和陈纪凡接洽,这次David彻底撂了挑子,便只能由林峰接过担子,几次和陈纪凡也就是Mark接触下来,真是深深见识了什么叫做无往而不利,这下限不停地刷的,把林峰这样的原本都钻进钱眼的人都给惊着了。

就比如这回,陈纪凡在会客室里一再说服林峰道:“你再想想,我已经联系好了文笔好的作者,只要你同意,我们就把你母亲这些年的经历还原出来,由于特定时代的原因,把她经历过的伤痛和磨难,把她在异国他乡的思乡之情,以及她在感情上经过的波折,都呈现给世人,帮助大家能更深的理解虹冰女士的画作中的深意。”

林峰皱眉道:“这个不是早就和你说好了吗?我母亲生前从不愿意多加谈论自己,她也不希望在自己离开以后,让大众把关注度集中在自己的私生活上。”

陈纪凡斟酌了一下,又给林峰倒上一杯温茶:“我非常敬重虹冰女士的为人,更欣赏她的作品,实在不忍心她的这些作品被低估。其实她的这些画作,就比如那副《家园》,如果和她当时伤痛缠身却又骨肉分离的现状相结合,一定能得到更多的共鸣。”

林峰冷冷地补充道:“也能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

陈纪凡抬眼看了看她,忽然就笑了:“行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尊重你们家人的选择,只不过,你要明白,虹冰女士虽然走了,但只要她的画作永存,那么她其实就没有真正离开,她的作品影响力度越大,精神世界也便留存得越久。也许几百年后,谁也不记得你,不记得我,但却会有许许多多的人知道虹冰女士和她的《家园》。但这一切,便取决于今天的我们,怎么来扩大这个影响力。"

但无论怎么说,林峰只是低眉不语。陈纪凡便也识趣地不再提起,反正来日方长。陈纪凡和林峰再一次核对了展出作品的名目,以及确认哪些是非卖品。林峰绕场一周下来,看到最后一幅不觉哑然,半晌后才道:“Mark,这幅《思念》怎么在这儿?”

陈纪凡扭头一看,顿时笑了:“这是这两年的新作品吧,我很喜欢啊,感觉虹冰女士返璞归真了,虽然画的还是她擅长的飞禽走兽,但这次不一样的是,感觉是给这只狐狸画了一幅水墨的正面肖像,那眼神,啧啧啧,让我看着都心疼,很简单笨拙的笔法,但却意味深长。”

林峰都快哭了,崩溃道:“你没发现这幅画只有日期没有落款吗?”

陈纪凡倒是平静得很:“我发现了啊,估计是因为身体不好,没顾上吧。前段时间我在虹冰女士的工作室看见的,特别喜欢,就带过来了。”

林峰平静了一下,慢吞吞道:“你喜欢啊?!。”继而又一字一句道:“不过这幅画真的不能展出。”

“为什么啊?”

“因为不是虹冰女士的作品。”

陈纪凡有些愕然,旋即问道:“那是谁的?”

林峰纠结了一下,还是道:“我的。”

4

林峰原本想当日来回的,这下可好,陈纪凡压根不放她离开,白天在展馆里的陈纪凡分身乏术,便晚上又约她去西湖边的茶馆喝茶,还说带她开车领略钱塘夜景。林峰略一思索,良辰美景奈何天,Mark又那么有钱,还是可以跟着他体验一把所谓的雅致生活,于是便同意了。

但是这生活还真不是那么好体验的,喝茶的间隙,陈纪凡细细询问了林峰的绘画史,边听便是感叹:“可惜可惜,略晚了一点,不过还来得及,我可以帮你做个系统规划。你虽然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但是天赋不同凡响,这也是基因的力量。”

这话别人口中说出,林峰只能尴尬地笑笑,又听陈纪凡道:“林峰,怎么样,我当你的经纪人吧,其实你太低估你自己了,就你那个《阿莫在天涯》,出版合同就签得太廉价了。第二部你也签出去了,我真是替你不值。”

林峰抬眼看他:“你看完了?”

“第一部看完了,第二部讲阿莫登山的故事,我开始看了,开头就好看得不行,你让我好好替你琢磨琢磨,规划一下。”

林峰并不当真:“真的假的,你尽忽悠我。”

陈纪凡也正色道:“我从不拿工作的事儿忽悠你。考虑考虑我的提议。”

林峰琢磨了一下,有经纪人当然好,但是这个Mark与自己气场实在不合,总不能每天都把时间拿来与他斗智斗勇,不过看在他是自己母亲的经纪人的份上,林峰不置可否,没有马上拒绝,只是道:“Mark,你也太高看我了,其实我自己没有信心,我回家再想想。”

陈纪凡其实极擅于察言观色,他明白林峰现在敷衍为主,思考为辅,不过来日方长,他微笑道:“你别自谦了,我才是没想到,以前光觉得你的漫画俏皮可爱,没想到你的水墨画也很有味道。你知道吗?其实今天有人看上你的画了。”

林峰一愣:“我不是让你把画撤下了嘛。”

陈纪凡“嗯”了一声:“这个撤画需要请展馆的工作人员帮忙才行,所以到下午快闭馆的时候才取下。"

林峰“哦”了一声,忽然又有些好奇:“是什么样的人看上这幅画了?”

陈纪凡摇了摇头:“我没有亲自上前接洽,我就是看到一个侧面,很帅,但是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说,近看不得了,像偶像明星。”

林峰心里默默吐槽了一下工作人员要么是花痴,要么就是脑残,但还是更关心普通路人对自己画作的评价:“他说什么了吗?”

“对方倒是没说什么,就是问:这画卖吗?工作人员也没敢多说,只是说这是非卖品。”

林峰没有得到任何信息,顿觉有些丧气,却只见陈纪凡笑眼看她:“你相信我的眼光,真的,你的画是有魔力的,你的阿莫也是有魔力的。再加上你这么酷,还有你的背景,都挺适合包装的,呵呵,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林峰却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冲着陈纪凡挤出一丝干笑,心想:“什么玩意儿,鬼才适合包装,你全家都适合包装。"

即使道不同不相为谋,林峰也只是岔开话题:“Mark,你从小在国外长大,怎么会喜欢喝茶?”

陈纪凡耸耸肩:“还不是因为你母亲虹冰女士,每次去拜会她,她都亲自给我泡茶,也是她,教会我品茶,爱茶。”

林峰便又不吱声了,愤愤然地猛喝了一口。

陈纪凡察言观色的本领与日俱增,醒悟到林峰来英国的时候虹冰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很多时候都住在医院里,估计没啥机会给林峰品茶论道,这家伙难道是嫉妒了?

陈纪凡想想道:“走吧,西湖你下午自己也溜达了一圈,现在我带你去钱塘江边看看夜景。”

钱塘江边夜色苍茫,在岸边灯光的映照下,隐约可见潮起潮涌。林峰观了会儿潮,却被广场上空放飞的孔明灯所吸引,问道:“Mark,这个真的可以上天吗?”陈纪凡看她眼馋的样子,便左右观望了一下,正好远处拐角的地方,有老婆婆在卖成品的孔明灯,便撇下林峰,信步走了过去。

都快走到了,却眼尖地看见老婆婆边上的报亭,有位男士正拿起一本《阿莫走天涯》在那儿翻看,陈纪凡不由自主地凑近到帅哥身边,一边觉得帅哥长得实在醒目,一边又有些眼熟,一边还觉得好奇,林峰的漫画读物不是专门拿来荼毒少女们的吗?连男生都能吸引,这受众面比自己想像中的还广?看来还得在林峰身上还得多下功夫,继续争取。

帅哥可能忽然感觉到有人在注视他,扭头瞥了陈纪凡一眼,陈纪凡却心虚地转向老婆婆方向走去,冲老婆婆道:“您好,给我来个孔明灯。”

帅哥看着陈纪凡的侧脸却是一怔,默默地注视着陈纪凡买好孔明灯后,大步流星地朝远处江边的栏杆处走去,虽然只能看见背影,但还是可以看到陈纪凡举着孔明灯逗弄一个扎着马尾的姑娘,还把手搭在女孩的肩上,却被对方一晃肩甩掉。

生活总是那么出人意料地让人烦躁,帅哥夏迪把目光收回来,心道自己真是魔怔了,怎么可能,估计也就是长得有些相似,那人明明在英国,还和林峰出双入对,不可能这么巧跑到中国来,和一女孩打情骂俏。

夏迪把注意力又再次转回报摊,指着《阿莫在天涯》对老板说:“给我拿一本。”

林峰把杭州的事儿处理完毕,第二天便返程回到上海。陈纪凡把她送到火车站,临别时还遗憾道:“你要是不着急的话,在杭州多玩几天,也能陪陪我,这样杭州这边的展出一结束,我们可以一起移师前往上海。”

林峰却并不遗憾,挥手道:“我挺着急的,回见哈。再说我下周四还过来。”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检票进闸离去。

陈纪凡耸耸肩,心道这母女两人一个温婉沉静一个却高冷酷帅,性格相差太远,简直就是南极和北极。陈纪凡一边走一边琢磨如何拉近与林峰的距离,如何继续说服林峰,却和对面赶过来检票的一人碰个正着,还把对方手里的东西碰了一地,陈纪凡分外抱歉,赶紧帮人家捡散落在地上的杂物,映入眼帘的却是那本《阿莫在天涯》。

他书从地上捡起来,起身一看,果然是昨晚见到过的帅哥,只不过帅哥脸色发青,冷冷地看着自己。

陈纪凡赶紧抱歉:“对不起啊,刚才没注意到。”

如果说昨晚在夜色朦胧下看得不甚分明,那现在夏迪绝对是看得一清二楚,明明就是自己在英国看见的,和林峰混在一起的那一位。

陈纪凡把书递过去,还继续搭讪:“你也喜欢这书啊?这书真的不错,我在英国留学的朋友画的。”

夏迪脸色更加难看了,沉声道:“你的朋友?”

陈纪凡有些莫名其妙,以为对方不相信自己,便又道:“嗯,她很厉害的,妈妈也是画家。”

夏迪张了张嘴,特想问那你昨天晚上和那扎马尾的姑娘是怎么回事儿?但实际上他只能是一脸郁结地“嗯”了一声,便绕开陈纪凡,往检票口走去。

陈纪凡倒是觉得夏迪有些奇怪,这反应不阴不阳,不尴不尬的,完全都没有激动的心情,难道自己估计失误,帅哥并不喜欢这书?只是给女朋友买的?

陈纪凡顿时觉得自己没有爆出作者也在这辆列车上,着实是一个伟大而又英明的决定。

杭州开往上海的列车也就不到两个小时,林峰在座位上拿着手机与包赟通报几点抵达上海,隔壁车厢的夏迪正一页页地翻看着《阿莫走天涯》的漫画,心中真是百味杂陈。多么熟悉而又亲切的笔法,正如同当年送给自己的那本并没有画完的四格漫画一样。原来小狐狸的名字叫阿莫,原来阿莫在英国打过工,吃过亏,想过亲人,也闹过不少笑话。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夏迪按下接听键,只听那头夏刚喋喋不休地说:“你是今天回上海吧,你知道吗,林峰回来了,而且孙立明也在上海。我和包赟晚上约好了,老朋友们见一面。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三年多没见过林峰了,我都快忘记他长什么样了,应该还能认得出来吧。”

夏迪“嗯嗯“两声表示同意,继而挂掉电话,合上书,看着车窗外景色变幻,心想他长什么样,自己都应该能认得出来吧?原本我还打算亲自去机场接他呢,可事到临头又借口杭州这边有工作脱不开身不敢去了。上次去英国的惨痛经历告诉自己,相见不如怀念,简直就是至理名言。

不过管他呢,即使时间抹去了一切,只要可以重逢,再见亦是朋友,更何况,也不是没有机会,他们也许已经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