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烈火灯蛾】
我爱你是相思,是相知,是相守,
纵相隔千里,浮沉万里,
也永远赤诚,永远炽热。
烈火灯蛾
第一章 初见
下午四点三十分,圣心幼儿园准时放学。很快,原本拥挤的铁闸门外,等待的家长们纷纷接走了小朋友,霎时变得冷清。
“咦,沈思思,你的家人还没来吗?”朱蒂的声音有些大,我循声望去,眼前依稀可辨一个背粉色书包的小女孩坐在台阶上。
我放下手里的扫帚,踱步过去。
“阿杏,你小心路啊。”朱蒂见我走来,忙伸手搀着我。
“我可以。”距离缩近后,小女孩颇不开心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朱蒂问了她几句,她都只是一味鼓着腮帮子摇头。
“思思是新来的吗?”我悄声附在朱蒂耳边,“以前没见过她。”
“插班生,今天第一堂课。”朱蒂压低声音,“听说是单亲家庭,刚从美国移居回来的。也奇怪,都快放暑假了,倒不如等秋季新学年再来。”
小女孩水灵可爱,我蹲下身,柔声问:“思思肚子饿了吗?”
她终于委屈开口:“我想吃糖。”
幼儿园有规定,不能私自随意给小朋友吃食,怕会引起不良反应。我想了想,换了套说辞:“可是现在太阳公公都快回家吃饭了,思思不陪他,自己一个人吃糖,他会很难过的。思思想让太阳公公难过吗?”
她冥思苦想了一会儿,兴许是弄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让太阳公公吃糖而不是吃饭,但总归转移了她的情绪。我偷偷舒了一口气,朱蒂微笑道:“还是你会哄小朋友。”
“抱歉,我来晚了。”
说话的是一个推着轮椅的男人,思思一见到他,立马雀跃地跑到他身边。
我视力极弱,一米开外已似罩着黑纱,直到他的轮椅越推越近,我才能大概描绘他的轮廓。大抵是不宜户外运动的缘故,他的脸色较苍白,却不会显得阴柔。他抚着思思的头发,脸上都是宠溺。
“我是思思的父亲,沈宗年。”他看向我们,“我的腿不方便,所以家里雇了帮佣阿姨照顾思思,但今天是她上课第一天,我想来亲自接送,也顺便来和园长谈点事,临出门前发现出了点小纰漏,改着改着忘了时间就迟到了。”
“爸爸,我决定以后都不吃糖了。”思思突然指着我,“这个姐姐说,我吃了糖,太阳公公会难过的。爸爸你最喜欢全身晒得暖暖的,要是我惹太阳公公伤心了,他以后都会躲起来了。”
我和朱蒂忍着笑意,倒是沈宗年认真地颔首,把头偏向我:“那爸爸替你谢谢姐姐好不好?”
他的语气不似玩笑,我反而有点受宠若惊,正手足无措时,园长不知何时迎了出来:“哎呀,沈先生来了,让你久等了吧?”
“我把修改后的平面结构和立绘效果图带来了。”沈宗年和园长握了握手,“考虑到小孩的安全,我调整了开关插座和电路配置,游乐室的实测面积是119尺,如果要拓宽空间,那么走道的吊顶就应该……”
“我看思思也饿了,不如先吃晚饭,她留在这里看看卡通片,我们也应该谈得差不多了。”那两鬓斑白的老人难得展颜,“沈先生,你是专业人才,这次多亏有你帮忙。”
“举手之劳。”沈宗年微笑,带着思思准备进去,上台阶前,我下意识伸手帮抬了一把,触到他骨节分明的手。
他看了看我,点头道谢,便离开了。
“阿杏,护花使者驾到。”朱蒂忽地朝我挤眉弄眼,果不其然,铁闸门外停着那辆熟悉的车,向我走来的男人,蒙眼也知是余懿。
“今天想吃什么?”上车后,他循例问一句。
“随意。”我系上安全带,“你决定就好。”
“那炖红萝卜玉米汤吧,对视力好。”他的回答也是循例。
我把头靠在窗上,正值盛夏,临近傍晚,天仍是明亮的。可到我眼里,只能是如寻着石头缝里的裂痕,模糊层叠着光线:“难为你了,天天陪我做兔子。”
可我们都心知肚明,小时候我被橄榄球砸伤了眼,视网膜出现问题,治疗也是棘手的事。
“不要紧。”他永远惜字如金,对我保持疏离,可总归是关心我的,衣食住行都经他嘱咐安排妥当。
没有对彼此说过我爱你,没有甜言蜜语,我们更像人生伴侣,而非情侣。
第二章 游乐
我下楼时,余懿已经在等我。
接我上班的余懿递过一个便当盒:“今天的午饭是……”
我接过他的话:“今天周六,午饭是菠菜猪肝炒饭。”
“那要按……”他继续道。
“余懿,”我止住他的啰唆不绝,“今天幼儿园出游,我留在园里没什么事做,我不忙,会按时吃饭的。”
园里组织家长日夏游,去屏山文物径参观传统老建筑。周末,大多数小朋友的父母都齐齐上阵,所有的教职员工也全体出动。
当然,除了我。
我洗完抹布出来,各路人马已经集合完毕,等待上大巴。
看着他们,我的心里仍是艳羡的。这么多年来的各种出游日,因为视力不好不便出行添他们负担,我从来都主动请缨,照旧留在幼儿园做杂工,顺便负责看门,趣事从不需我参与。
我叹了口气,准备进去干活擦桌子,原本已经上车的朱蒂却急匆匆打开车门跑了过来。
“阿杏,”她哭丧着脸,指了指大巴的方向,“思思不肯上车,她爸爸软硬兼施都不行,全车人都在等他们。唉,别的小朋友都是一家三口,思思嚷着要妈妈……”
我一头雾水:“然后呢?”
她干咳一声:“然后沈先生指着你问思思愿不愿意今天让你陪着她,她答应了。”
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带上了车。思思扑过来牵着我的手,把我拉到沈宗年的身边。后排二人座,沈宗年坐了靠窗的位置,他见思思拉着我,微微一笑。
“杏仁糖姐姐,你坐这里。”思思扎着双辫,眉飞色舞,“我晕车,要坐前面。”
“思——”她一下松开我的手跑到前面,无奈,我就着椅背缓缓坐下。
一旁的沈宗年沉默不语,像雕塑一样,一路上太过安静,空气仿佛凝固,我如坐针毡,只好没话找话聊:“呃,沈先生,听说你是一名建筑设计师?”
他闻言点点头,并未抬眼,我硬着头皮继续问:“那你是做室内设计还是景观设计?”
“在建筑署古迹组执行工程。”沈宗年偏头看我,微微含笑,“我这人比较长情,做事习惯从一而终,对任何老事物,只要碰到喜欢的就不会放手。”
这番太过深奥的话还没待我消化完毕,他突然道:“到了,我们下车吧。”
等下了车之后,我才发现现在的处境有些尴尬。因为我们坐得靠后,把轮椅搬下来之后磨蹭了一会儿也迟了,率先集合的大部队把我们抛诸脑后,思思也跟在朱蒂身边全然忘了我和沈宗年,出发已有一段路。前面的背影已成迹不可循,只剩我和沈宗年无所适从。
“我们也走吧。”沈宗年温声道,“你把手搭在我的轮椅靠背上,别担心,我慢慢推,带着你走。”
“可是他们……”
“这里我熟,我带你游览。”他径自拉过我的手搭好,“有我在。”
沈宗年很照顾我的速度,走每一段路之前都会提醒我前后左右四个方位会不会有障碍,好在这里环境古朴幽静,人不算多,我跟着他的轮椅慢慢走,莫名觉得很有安全感。
“这座六角形古塔叫聚星塔,下面三层高十三米……这里是上璋围村,墙壁用青砖砌建,门楼前贴着红红的双喜对联……”他顺着路线带我往南走,一路都在不断讲解。
“这里很美,你们保护有功。”我感慨。
“从前时光慢悠悠。”一束阳光打下,他的侧脸轮廓似镀了层金边,“所以我们都不要走太快,停下来才能发觉,在筛尽岁月后,最开始认定的,就是永垂不朽。”
他……是在想念思思的妈妈吗?
沈宗年永远像在和我打着高深的哑谜,我猜不透,却觉得那淡然背后,藏着并非一朝一夕能散尽的深情。
我们正准备往邓氏宗祠走去的时候,朱蒂突然给我打来了电话。
“唐子杏!你在哪儿?”她的声音很焦急,听见我安然无恙后才大大松了口气,“没事就好,都怪我大意,我们准备集合回去了。”
我挂了电话,沈宗年静静地看着我,语气惋惜:“这么快?真不舍得离开。”
“下次再来吧。”我看着他失望的表情,出言安慰。
“好。”他似笑非笑,“下次一起再来。”
我原本嘴里含着一口矿泉水,蓦地呛了一口,咳得满脸憋红。
和大部队会合拍完集体合照后,思思忽然扯住朱蒂:“老师,你能不能帮我们三个人拍一张合影?”
“三……三个人?”我惊讶地看着沈宗年,“三个人一起拍……不太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呀,”他并未阻止,“再说了,不要扫了小朋友的兴嘛。”
午后阳光正盛,穿过绿树枝丫堪堪洒下来,我和沈宗年站在穿着粉色衣服的小姑娘两边,迎着细碎的金色,在倒数三声之后,三个人笑得灿烂。
“拍得真好看。”朱蒂夸赞,“你们三个人连笑容的弧度都相似。”
我低着头上车,这回沈宗年被一个同样从事建筑行业的家长拉去交流,思思便和我坐在一起。香香软软的小人儿靠在我怀里撒娇:“我想听摇篮曲。”
“思思,”我哼唱完,轻声问,“你会想念你的妈妈吗?”
她认真思考了半晌:“妈妈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走了,我根本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爸爸也从来没有给我见过她的照片。”
“我们以前住的家,有个大大的院子,爸爸喜欢坐在躺椅上晒着阳光。”她抿了抿嘴,“我猜,爸爸是在想念一个人。”
“他应该是在想念你的妈妈。”我揉揉她的头发,“你的妈妈在天上也会过得幸福。”
“我不知道爸爸在想念谁,”她吸了吸鼻子,“妈妈不会回来了,可我想帮爸爸,他太孤单了,思思想要一个新妈妈。”
我一下一下顺着思思的背,哄她入睡。
他已十全九美,唯缺一个她,令他最后一点美中不足,物是人非事事休。
第三章 伤情
夏游回来一周后就到了六月二十四日,我和余懿第四次来到墓园。
“注意安全。”余懿扶着我走了一段山路,直到看到墓园,“结束之后打电话给我,我上来接你。”
“一起吧?”我试着叫住他,“我还没有带你见过她。”
他把花放到我怀里:“不了,你们姐妹叙旧,我一个大男人不方便打扰。”
余懿的语气很淡,我只好识趣地闭嘴。和他在一起的几年,每年这天他都会准点送我来墓园,却从不陪我一同去拜祭。很久以前,我和李裳曾笑言,若以后找到男朋友,一定要第一时间带给对方过目。
而身为我男朋友的余懿,四年前突然出现在我身边,用锲而不舍的方式感动了我身边的人,包括我,但是似乎也只是挂着一个身份。他对我的关心,莫名带着疏离感,根本无法亲近,我从不了解他的圈子,他也不试图走进我的内心。
相敬如宾,说白了,到底还是带有距离。
往前走几步,就是李裳的墓碑。我把雏菊放下,黑白色的她笑得眉眼弯弯,我爱怜地抚着照片边角,就好像下一秒,她会变回幼儿园里最受孩子欢迎的Miss.Lee,绘声绘色地讲着自己编的童话故事。
墓碑下总共有三束花,她最钟爱白色,除开我送的白雏菊,照例有一束来自老园长,他习惯在这天天空露出鱼肚白之时,把白百合放在女儿的墓碑下,静静坐很久,待曦光透出后再孤独离去。而另一束是十二朵白马蹄莲,纯洁芬芳,每年我来时都能见到,却始终不知赠花人是谁。
“唐老师?”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惊醒过来四处张望,瞳孔里推着轮椅的人影渐渐放大。
是沈宗年,他怎么会在这儿?难道今天也是思思母亲的忌日?
“沈先生你好。”我起身,有点不好意思,“我只是个打杂的,叫我老师抬举了。”
“那我能不能叫你阿杏?”沈宗年穿着米白色的休闲衫,干净温暖。
我安然接受,见他怀里捧着一束花,凑近一看:“又是白色马蹄莲?”
“我来拜祭一位师母,马蹄莲象征高雅尊贵,适合她。”他疑惑,“你刚说,又是?”
“巧合巧合。”我摆摆手,沈宗年却看向我的身后,细细数了数,“十二朵马蹄莲的花语代表忠贞不渝的爱意,世间安得痴情人。”
我愣了一下,花语原是这个意思:“天人相隔,纵使多深情,又有什么用?”
“你也来拜祭故人吗?”沈宗年轻声问我,想知道,又害怕触及我的伤口。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十多年了,我从小眼睛不好,她就像二十四小时保镖,我笑她太过紧张,其实我才是最依赖她的跟屁虫。长大后去找工作,那些HR一看见体检报告就把我拒之门外,只有裳裳磨破嘴皮求她的爸爸让我到幼儿园做些无关紧要的杂活,其实也是为了让我不要自暴自弃。”往事就像是昨日刚发生的一样,我缓缓道,“可是四年前,她遇上车祸离世,再也没能回来。”
我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几乎要放弃生命,是余懿救下了我。我昏厥醒来后,当时还是陌生人的余懿坐在我的病床前,握着我冰凉的手,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人死不能复生,第二句是他喜欢上了我。
我从未深究那样混乱的环境下,为什么一个陌生人会对我有这样一番突如其来的告白,只是任由他握紧我的手。从此,他走进了我的生命里,陪我慢慢走过那段灰色的日子,担起了李裳曾经的角色。
“原来你们的感情这么难得。”沈宗年伸手替我轻轻拭掉眼泪。
我愣愣地忘记避开,对上他的双眼,那里似有一往幽潭。
我低头:“现在我能做的,是好好生活,把她的那一份也一起完成。”
良久,沈宗年叹气:“天色晚了,我带你下山吧。”
我像上次一样,把手搭在他的轮椅背上,让他慢慢地推着带路,遇到较为崎岖的地方会指示我绕开,两个人配合默契得好像早已演练过无数遍。
“那就是你的男朋友?”沈宗年指了指不远处靠在车边的男人,他的指尖拈着一根烟,目光缥缈地望着远方。
“不是说了要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接你吗?”余懿看见我愣了一下,走近时却脚步一顿,神色变幻莫测。
“这位是……”我正想介绍沈宗年,余懿却一把拽过我的手把我带进车里。随即,他沉默地发动引擎,一下就开远了车。
他平时开车很稳,可今日却像驶着火箭,一路都疾速驰骋。我害怕地扯紧安全带,头发被窗外的风吹得凌乱,忽地,他猛地踩了刹车。
轮胎在地上拉出尖锐的响声,半晌,余懿开口:“我们下个月举办订婚宴吧。”
“什……什么?”我吃惊,“订婚宴?”
“我们也是时候了。”他淡淡道,“到年底这段时间,我们足够筹备正式结婚礼。”
挑订婚宴婚纱那天,余懿把我送到店里不久就被公司紧急来电叫走,我只好一个人听着店员的殷勤介绍。
“唐小姐,这件鱼尾裙款式今年很流行。”她笑容满面地捧着一条婚纱,“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那就要这件吧。”我朝她说了个尺寸,“过两日我来取。”
“你不需要试穿吗?”她颇惊讶,“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款……”
我疲倦地摇摇头,手机铃声此时适时响起:“杏仁糖姐姐,今天是我的生日,你来陪思思过生日好不好?”
小女孩的声音稚嫩清脆,我的疲倦渐渐散去,笑着听她撒娇。沈宗年接过电话,无奈道:“不好意思,她一直吵着要你来,不然就不肯理我。”
“没事,我现在就来。”
他说了地址,担忧道:“你来了打电话告诉我一声,我下去接你。”
“放心,我没这么娇弱。”我搭了计程车到了目的地,却见他早已在路牌下等着我。
我的心一暖,泛起涟漪。
“杏仁糖姐姐,你快来。”我甫一进门,思思就开心地跑过来,“爸爸做了好多好吃的菜。”
屋里早已香气扑鼻,我到桌前一看,不由得兴奋大叫:“清蒸鲈鱼!我最喜欢这个了,哇,还有栗子焖鸡!”
“喜欢就好。”沈宗年莞尔。
拿公筷夹了几次,我都看不准,食物总是滑掉,沈宗年干脆接过筷子给我碗里添满:“多吃鸡肉和鱼,对眼睛好。”
“我又不是近视。”我小声嘟囔。
“我知道。”他给我舀了汤,“多吃点。”
我没多问。也对,只要和我稍多接触,就能看得出我眼睛不是普通问题,也只有余懿才固执地认为,我还能靠多吃胡萝卜有治好的一天。
思思咬着勺子,突然歪了歪头:“我觉得现在好幸福。”
沈宗年挑挑眉,问她原因,她不好意思地笑笑:“思思觉得,这样好像一家人。”
“喀喀……”一口饭哽在喉间,我狼狈地咳了几下才顺气,“吃、吃饭。”
吃完饭后,沈宗年拿出蛋糕,插上蜡烛,小小的人儿戴着一顶尖角纸帽子,虔诚地双手合十,嘴里叨叨有词。
“你许了什么愿?”我眨了眨眼。
“生日愿望说出来就不灵验了!”思思吃得满嘴奶油。
“好了,吃完了就该去做剪纸作业了。”沈宗年拿过纸巾帮她擦拭嘴角,“爸爸先教你做开头,剩下的你要自己来。”说完,他向我抱歉道,“你先吃蛋糕,我很快出来。”
我看着那块蛋糕,沈宗年知道我眼睛不好不能吃甜食,所以细心地把甜腻的奶油剔掉。可不知为何,我吃在嘴里,仍似有砂糖一吨。
吃完后,沈宗年还没有出来,我索性收拾好碗筷拿进厨房清洗。
泡沫容易手滑,我不小心把两只碗摔碎在地,忙蹲下来想拾好碎片,但因看不清,指尖被刺出了血。
我忍着疼,正想起来去冲洗一下,沈宗年却推着轮椅进了厨房:“什么声音——你流血了?”
“我太大意了。”我忙把那些碎片用手扫成一堆,“对不起对不起……”
“你小心!”他皱眉,微微伏下身子摁住我的手臂,“怎么这么粗枝大叶?”
我抿着嘴,脱口而出:“沈先生,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糟糕?”
不知为何,在看到沈宗年皱眉的时候,我心里竟有些失落毛躁,以至于这些话不经大脑就跳了出来。
“不是。”他忽地浅浅一笑,“你想要听听我的故事吗?”
我确实对他的过去十分好奇,也惊于他此刻的坦然,只懂呆呆地点头。沈宗年给我简单消毒处理后:“想听故事,就要配一杯好茶,想喝柑普、菊普,还是玫瑰普洱?”
我讶异地睁大眼睛看他:“你也喜欢茶艺?”
他勾唇:“说不定,我们之间的共同喜好,多到你想也想不到。”
我喜静,享受烦琐的泡茶步骤,余懿却总有无数件公事缠身,喝茶匆忙得如灌水,从不会有闲情逸致去看茶叶卷舒。
刚一想到他,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今天看婚纱看得如何?”余懿问。
“我挑了条鱼尾的。”我道,“过两日去取,你的西服……”
“我知道了。”他打断我,“早点休息,晚安。”
我看了看通话时间,四十多秒,和以往截然不同的匆忙,他似乎有些不对劲。
“男朋友?”沈宗年转着茶杯,眉眼似浮在氤氲水汽里,“你们要结婚了?”
我点点头:“下个月举行订婚宴。”
“那……祝你幸福。”他对上我的视线,笑容和善。
“沈先生,你也是。”嘴里有万千虫蚁啃噬,我还是忍不住问,“那……你还会给我讲你的故事吗?”
月明星稀,沈宗年推着轮椅到那一大面落地窗前,背对着我,好像与那混沌的夜色融为一体:“当然,不过故事有点长,今天有些晚了,不如下次吧。”
细细密密的针轻扎入心窝,我看着他的背影,只觉悲凉。
第四章 相思
那天之后,我和余懿的订婚筹备事宜逐步进行,上到酒店场地,下到鲜花糖果,人人都来祝贺我们终成眷属,我却总是觉得心里不对劲,比如不明白为什么余懿在见到我捧回婚纱时,眼里浮沉的情绪隐忍又复杂。
同样看起来不太对劲的,还有思思。
这两天来,只要一下课,她都一言不发地跟在我身边。我一开始没放在心上,以为她是玩心大发想要黏着我,可越来越觉得不妥。
“思思,你怎么了?”我蹲下身子问她。
“杏仁糖姐姐,爸爸最近都臭臭的。”她撇着嘴,“他不陪我玩游戏,不教我做作业,不给我讲睡前故事。爸爸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敲门也不理我,他喝好多好多酒,臭臭的。”
她走近一步,挽起我的胳膊:“姐姐,你去说一说我爸爸好不好?”
“要不让帮佣阿姨去看看?”我迟疑。
她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拉着我的胳膊不肯松手:“我不要,我就要你去就要你去……”
“我……”我终于还是松了口,“那……那好吧。”
帮佣阿姨接思思放学的时候,我也随着一起上车。去到沈家后,我给思思洗好碗筷,让她自己乖乖吃饭,想了想,终究还是走到沈宗年的卧室门前。
门没掩实,我轻叩几下,里面没有回应,我索性推开进去。
房间很暗,窗帘隔绝了风和阳光,阴沉不透气。酒味很刺鼻,右边的书柜原先整齐陈列的书籍也参差散落在空啤酒罐四周。沈宗年的轮椅侧翻在地,他则盖着被子蜷缩在**,含混不清地梦呓:“我很想你……”
我的心忽地一沉,愣了许久,才想到要把那些掉地的书一本本整理好。建筑类的大部头都很重,我吃力地叠好,刚起身,又不小心把其中一本弄掉。白花花的书页摊开,有一页粉色信纸掉了出来,上面只写了五个字:朝暮最相思。
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我接连继续翻开,竟然是一张有些年月的照片。元朗小学,这不是我念的小学吗?2000年,第23届运动会……是我出事的那次运动会!我盯着手上的照片,身体颤抖着,心里止不住后怕,抑制不住的尖叫似乎要从喉头冲出来。
余懿突然打来电话:“你喜欢白色,订婚礼就以它为主色调,还有……”
“我一向钟爱粉色。”我压低声音怕惊扰一旁睡熟的人,“我什么时候说我喜欢白色?”
那边的人沉默了很久:“抱歉,我记错了,那主色调就为粉色,还有宾客名单我也拟了……”
“行了,你负责就好。”我挂断电话,闭上眼,梳理纷乱的思绪。
我转头看着沈宗年,清浅平缓的呼吸声在幽闭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我扶着床边蹲下去,和他的睡脸不过咫尺间,能清晰地看到他泛红的脸,数清他长长的睫毛。
原来他当年也是校橄榄球队的,原来我们早该认识。
不知为何,我的心开始莫名钝痛,像是在可惜我们竟现在才相识。我没有开灯,坐在沙发上,头脑一片混沌。蓦地,我一下睁开眼,脑海霎时清明,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段时间,心里总是感到不对劲。
因为,我喜欢上了沈宗年。
第二日,我仍旧去了沈宗年家。他已经换上了整洁的衣裳,一副清爽干净的模样,不复潦倒醉态。
“阿杏?”他侧身让我进门,眼里有闪烁的光辉,“你怎么来了?”
“思思担心你,让我过来看看你。”我面不改色。
虽说是思思的请求,但又何尝不是我的私心呢?
“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讲一个很长的故事给我听吗?”我努力牵动着嘴角,尽量在他眼中表现得轻松。
沈宗年点点头,温柔地看着思思的房间,许久才出声:“中学开始我就在美国留学,住在我隔壁的夫妇是对非常友善的华裔,十分照顾当时的我。后来我和邻居夫妇遭遇了一场枪击案,思思爸爸丧生,我和思思妈妈为了救婴儿车中的思思所以被歹徒打伤,她妈妈当场死亡。我比较幸运,只是小腿中枪成了终身残疾。”他停了一下,收回目光继续说,“思思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我不想让她伤心。”
听完全部的故事,我竟然松了一口气,随后就是无尽的心疼。这些年,沈宗年过得很辛苦吧。
“那你……为什么回到香港?”我问。
“我喜欢你,这个理由充分了吗?”
我愣愣地点点头,又摇摇头:“不对,你怎么可能喜欢我?”
“嗯,是哦。”他若有所思,“刚刚说错了,是我爱你。”
我退后一步,干笑道:“怎么可能,别开玩笑了。”
“还记得那个橄榄球吗?”他柔声道,“小学的我是个胖子,你肯定认不得了。校运会橄榄球比赛的时候球朝我飞来,你推开我帮我挡住,却为此弄伤了眼。之后我去了国外念书,也没再见过你,直到前段时间我辗转打听你在圣心幼儿园工作,所以一直想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去表白。”
那一刻,我突然想通之前参观老建筑时他说的那些令我费解的话。从前时光慢悠悠,他的长情,他所认定的永垂不朽,原来在很早很早之前,就已写下了故事真正的结局。
“可是,我的眼睛……我这么没用,连洗个碗都洗不好。”我颓丧地垂下头。
“我们都明白,现在的我们,都带有缺陷,都不是尽善尽美的。”他温声道,“生活在我们四周的人,可能都用过奇怪的目光去探寻,在背后指指点点。”
“是啊,我们是不幸的。”他把我的左手牵住,“可同时我们又是幸运的。我们各自缺失了百分之五十,在茫茫人海中合在一起,却又是最完美的百分百。”
“这样的我们,虽然相爱会有很多阻碍,会很艰难。”他慢慢张开手指,与我十指紧扣,“但我能做你指路的灯塔,你能领我越过山海,余生有多长,我们就能一同走多长。”
“所以……”
“所以我做好了爱你的准备,也选择持之以恒爱你。”他把一枚冰凉的戒指套入我的无名指,“那么未来,即便入土为安,我也会葬在你的身边。”
“我在美国这些年来,每时每刻都想回香港找你,但是一直都没有你的下落。前段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你,立马带着思思回来,我偷偷去幼儿园看过你,知道你还在那里工作,就安排思思插班入学……”沈宗年的语气带点委屈,“一时大意忘了打听,原来你已有了男友。”
“那你还说我粗心?”我说,“你也一样鲁莽呀。”
“粗心是因为,在你面前,我永远怀揣炽热之心。”沈宗年把我被风吹乱的碎发轻轻别到耳后,“所以我永远长不大,希望爱你一百年。”
一百年,一千年,从今往后,年年有今日,岁岁亦有你。
而我那些从未感受过的怦然心动和小鹿乱撞,那些恨不得披上白纱戴上婚戒的念头,那颗我愿意托付一生的真心,全都因他,浅浅浮现,深深刻印。
“阿杏,我问过很多人关于你和余懿的事,也了解到你们这些年来的相处是怎样的。”他说,“婚姻是终身大事,需要彼此相爱为前提,不是全凭感动就能走进殿堂的,我希望你能静下心来,好好看清自己真正的心意。”
我下意识摩挲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那颗小小碎钻折射出一道刺眼的光,仿佛照亮了尘封已久的心事。
第五章 岁月
是日,余懿照常接我下班。他把宾客名单草拟给我过目,我却并未接过来:“余懿,不如我们分手吧。”
他十分惊讶,下一秒却又恢复冷静:“是因为沈宗年吗?”
我缓缓开口:“是,也不是。”
余懿死死地盯着我,我从没有看过他这种眼神,他一直都是那样淡淡地,不近不远,让我无法感受到被爱。
“我们从来就没有坦诚以待过,我不问,不代表我没有怀疑过。你的凭空而降,你突兀的告白,你刻意与我保持的距离。余懿,我不是傻,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我现在想问问你,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因为什么?”我与他四目相对,模糊间,也能看清他的双眸泛起波澜。
他把车窗关紧,隔绝了外面的风,一时间,密闭的空间只余他的叹息声:“是因为李裳。”
“你说什么?”我失神,“裳裳?”
他闭上了眼睛:“我和李裳在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彼此之间有很多共同话题和爱好,很快就走到了一起。确立恋爱关系后的第二天,她本来说要带我去见她最好的姐妹,可那一个雨夜……”他痛苦地回忆,“那一个雨夜,她遭遇了车祸,再也没能回来。”
“墓碑下的十二朵马蹄莲,每一年都是你送的,对吧?”我揪紧衣角,“喜欢白色的不是我,是李裳。而你那颗忠贞不渝的心,献给的也是她。”
“在你面前,我只能装作和她是陌生人。所以每一年,她忌日的前一天,我都会买一束马蹄莲,独自一人去墓园看她。”余懿哑声道,“她最爱白色,就像安琪儿一样,纯洁芬芳。”
我忽地记起,在李裳忌日的前一天,每日作陪的余懿都会消失整天,直到第二日才出现。他等我下山时,总是孤寂地倚在车边抽烟,指尖拈着星火,眼里却熄灭所有浮沉。
“那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我重复着问,“为什么?”
“你是李裳很重要的牵挂,我想代替她照顾你,这样她才能走得安心。”他沉默了很久才开口,“你们很像,一样善良,一样喜欢小孩子。很多时候我会在你身上看到她的影子,越到后来,我越分不清到底是责任而陪在你身边,还是因为我真的喜欢上了你。”
“我本以为对她能一直忠贞不渝,可是……可是慢慢地,我发现,原来很多东西都已经变了。”他茫然,“所以我想靠近你,又只能远远躲开。”
我终于明白,我们之间那似远似近的距离感什么。始终无法逾越,只是因为他对我的爱本就不纯粹,想要靠近,又只能克制,我则只是缺乏安全感,唯想依靠温暖。
“余懿,我们今天,就最后一次见面吧。”我疲倦道,“你不必再被责任束缚,我也不用再自欺欺人。这几年谢谢你对我的照顾,从今以后,我们各不相干。”
在这场名为命运的圈圈里,造化弄人,兜兜转转,原来在未知的开篇时,就已注定了结局。
回到家后,我心烦意乱,干脆打开电脑想去下载些电影转移注意力,不料却失手摁开了弹跳出来的一个页面,大抵是病毒,我关了几次都关不掉。
“换乐?”我眯着眼,把脸贴近屏幕,那网站首页的两个字散着幽幽蓝光。
“能换取心中所想,能换得迫切需要?”
我停住了手,如果我能换回沈宗年的腿……
他原本就有才有貌,那样,他会比现在活得更好,能行走去更远的地方,看更美的风景,也能有另一个更好的她配得上他。
我所能做的,是愿君喜乐。
“换乐”二字显得诡异又真实,黑色的花边勾勒出短短的一句话:“你需要换的,可承诺不后悔,不遗憾?”
“你是否确定进行本次交换,以未知的失去作代价?”
点了“确定”后,我在椅子上枯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景象渐渐模糊消失,我睁开又闭上眼,重复无数遍也仍是黑夜,连仅剩的一丝光也无。
在颤抖中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完全失明。
“阿杏,这里坐下。”朱蒂小心地扶着我,“筷子在右手边,今天午饭是……”
“我闻到了。”我摸到筷子,“有清蒸排骨对不对?”
“要不要我喂你?”她担忧问。
“我自己来就好。”我摇摇头,“我始终要习惯的,以前能看到一点,从今以后可是什么都看不见了,总不能一辈子都只靠别人照顾。”
幼儿园里,原本无足轻重的杂工我却再也做不了,老园长体恤我,起居饮食依然安排妥当。
他们知道我和余懿的订婚宴取消,只以为我是情感受重创而导致生理承受不住,我却明白,这便是那换乐的代价。
朱蒂停下唠叨,我察觉到背后有脚步声,便问:“谁来了?”
“是我。”沈宗年开口,“朱蒂,我来陪着她就好。”
朱蒂离去后,我垂眸:“你怎么来了?”
完全失明后,我愈加自卑,自觉配不上沈宗年,又不知如何解释,干脆闭门不见,躲了他好几天。
“戒指都在你手上了,”他说,“我总不能让新娘逃跑了吧?”
“沈宗年,你这么好,会有大把更好的女生等着你。”我说,“我只是个盲女。”
“可是,”他的声音带着笑意,“这一生,我只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
我的手一松,筷子落到地上。
一阵微风吹过,窗外的落叶簌簌作响。
尾声
一年后。
沈宗年一直陪在我身边,是保镖,也是二十四孝爱人。
“我能适应黑暗。”我无奈,“以前我也看不清,这么多年都锻炼出来了。”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他坚持,“更何况,现在你是沈太太了。”
一年前,他曾追问过我为何会突然完全失明,穷追猛打下,我终于说出了去网站做交换的真相。沈宗年得知后又着急又心疼,也想去做交换,换回我的重见光明,然而,换乐网站却凭空消失,任他用尽方法也找不出。
“怪不得……”他深深蹙眉,“我本以为我的腿康复,是医学奇迹……”
“你不怕吗?”我抚着他的眉眼,即便在黑暗中,也能清晰描绘那轮廓,“你去做交换,不怕会为此付出代价?”
有得必有失,我害怕的是,沈宗年会承受未知的风险,他会失去什么,我们都预料不到。
“我不怕。”他坚定道。
“我怕。”我伏在他的膝头,“现在这样,已经是我毕生渴求了。”
他是灯塔,是领路人,是我余生的伴侣,我不必再在风雨飘摇里,担忧没有安全感。
想到这儿,我弯下身子,把一束雏菊放下。李裳的墓碑就在我面前,此时我的双眼终于看清,她的笑容依旧温婉动人。
“裳裳,我带他来见你了。”我笑道,“他是我最爱的男人,我会好好生活,好好去爱与被爱。”
“我们回家吧。”沈宗年牵过我的手,“思思这么久没有见到她的杏仁糖妈妈,一定很想你了。”
我的心却有点惆怅,有一日沈宗年满面喜色地拿出一瓶药水,说是能让我重见光明的法宝,我拗不过他的执着,只好答应试一试。
我没想到的是,几天之后,沈宗年的模样在我眼里像是掀开了迷雾,清晰明亮,俊朗温润。
“成功了成功了!”他兴奋地抱起我转圈,“换乐网站真的……”
他的话说到一半却止住,我着急地让他放下我:“换乐网站?你还是瞒着我去做了交换?”
他点了点头,一时间,我像被一盆冷水浇头,所有欣喜都消失。
我不安地揪着心,几天后,一对中年夫妇突然找上门,拿出证明说是思思的姑父姑母,只是因为一直都在澳洲定居,所以直到最近才得知原来思思的父母遭遇横祸,她成了孤儿。
“思思还小,我们会待她像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他们恳求,“我们知道你们对她很好,可是我们毕竟是她的亲人,她总归要认祖归宗。”
他们夫妇俩纠缠了好几天,我和沈宗年好说歹说都劝不走,最后思思站了出来,揉着泪眼对我说:“爸爸,杏仁糖妈妈,你们不要难过了,思思跟他们走,以后会常回来找你们玩的。”
最终,思思的姑父姑母答应我们,只要一有闲时,就会带思思回来看我们。我盼了一个又一个月,好不容易等到了她的归期。
思思从书包里拿出一幅自己的绘画作业,骄傲地同我描述:“我画的是幸福的一家人,思思,爸爸,还有杏仁糖妈妈。”
末了,她窝在我怀里:“我的生日愿望成真了!”
我才知道,原来一年前她许下的生日愿望,是希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团聚快乐。
“对了,杏仁糖妈妈。”她翻了翻书包,“刚刚我回家的时候,有个仙女婆婆给我一张卡片,上面画着两朵粉色的花,还有几个字,呃,不过我不会认……”
“我来看看。”沈宗年的声音传来,他接过一看,“珍惜眼前人,落款是——傅吴同心,你们认识吗?”
我摇摇头,沈宗年却笑道:“说得真好,珍惜眼前人,别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那首歌唱:“在你身边,曾无尽地探索,就像那灯蛾,盲目往火里扑,灿烂一瞬间,已没法可梦中醒觉。”
幸运的是,我们这两只飞蛾,成双成对,也比翼齐飞,更似鸳鸯,不必痛苦扑火。
永远赤诚,永远炽热。
到底仍是,朝暮最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