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762页(576字)

英国普通法上最古老的证据规则,其内容是指在诉讼中,一项事实必须提供最直接的事实证据予以证明。最佳证据一般针对书证领域而言,对于证明书证内容的真实性而言,其书面材料的原本是最佳的,副本是第二流的证据,原因在于原本的证明力强,对书证内容的理解准确,并且出示原本可以防止利用书证进行欺骗。根据最佳证据规则的要求,必须提出原本作为证明事实的依据,只有原本被证明无效时,才能提供副本。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手写的、打字的、印刷的书面材料,而且也适用于影印、摄像、机械或电子录音以及其他以数据处理方法记下的资料,还适用于普通照片、X光摄像、录像或电影。最佳证据规则是最古老的证据法规则,但是这一原则存在很多例外情况,使得其作用越来越小。在下列情况下,能证明文件内容的第二流证据也可以采纳为证据:①一方当事人未遵照对方出示书面材料的通知行事时,通知一方可提出副本作为证据;②原本遗失或灭失或被损坏(有充分理由证明),可采用副本,但举证一方恶意丢弃或损坏者除外;③原本在第三人控制之下,而该第三人有正当理由拒绝出示时,可采用副本;④出示原本事实上不可能或至少有极大的不方便的;⑤通过现行司法程序或途径无法取得原本的;⑥官方记录或法律授权记录存档并按要求业已存档的文件或任何形式的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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