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机化违法处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18页(183字)
日本1993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17条规定,违反第12条之2的规定者,处以50万日元以下罚款。第18条规定,凡提不出第5条之8所规定的报告或提出假报告者,处以20万日元以下罚款。第19条规定,法人代表或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及一般职员,由于业务关系而违反前2条者,除处罚当事者外,还要对法人及相关人员给予相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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