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户农场所有权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55页(230字)
俄罗斯1990年《农户(私人)农场法》第10条规定,承继或私有土地的农场经营者有以下权利:(1)土地权的独立经营;(2)因经营需要按规定程序对所在地块的非金属矿产、林地、水源等的使用权;(3)生活、生产设施的建造权;(4)按规定程序对排灌渠道等土地改良及环保设备的修筑权;(5)按规定程序通过人民代表委员会行使地块的交换权;(6)暂时无力经营时对土地的出租权;(7)土地继承权;(8)因国家征召土地的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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