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代农业政策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95页(270字)
中国五代时期,战争频繁,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统治者加大农业赋税法制管理力度。据《旧五代史·唐明宗纪》记载,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年)4月下令:“今年夏苗,委人户自供通顷亩,五家为保,本州县账送省,……如人户隐欺,许人陈告,其田倍征”。五代时期,各国在两税之外加征之事成为家常便饭,如后梁的朱温掠夺了数以万计的耕牛,又把这些耕牛以苛刻的条件出租给农民,令其按年交纳牛租。五代南方各国为了苟安,大都采取了减轻赋役的措施,但有时战事频繁,不得不加赋。如南唐下令规定租税不收钱而征谷帛,亩输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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