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1994年森林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24页(176字)

喀麦隆1994年颁布新的《森林法》,1995年开始实施。该法律规定生产性森林的管理职责,允许国有森林出租给个体经营。对南部地区实行分类经营。划分农业、林业、矿产和工业用地,规划90个森林经营单位作为森林持续生产的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应当制定利用外资发展林业计划,争取国际援助,建立森林经营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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