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双壳贝类包装卫生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03页(212字)
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1991年颁布《活双壳贝类生产和投放市场的卫生条件的规定》的附件中规定,活双壳贝类必须在良好的卫生条件下包装。其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达到:不损伤活双壳贝类的感官特征;不能把对人类有害物质传递给活双壳贝类;材料结实足以适合保护活双壳贝类。还规定,牡蛎必须用凹壳向下材料包装。包装的所有活双壳贝类必须贴封条,从调配中心到消费者或零售商手中,必须一直保留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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