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船监督检验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7页(205字)

1996年1月12日,农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共5章22条。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船检验局是依照本规定实施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经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设置的渔船检验机构是实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的执行机构。该法对渔业船舶的检验、检验管理、违章处罚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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