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审查委员会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27页(332字)
由证券监管当局和各方面专家组成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审查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机构。委员会有委员、召集人若干,由证券监管当局聘任。职责主要是行使证券监管当局赋予的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对初审意见进行认可或修改,出具复审意见书;审议证券经营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及人员为证券发行所编制的有关材料及出具的意见书。证券发行审查委员会成员分成两个工作组,每次复审会议前,由证券监管当局通过抽签方式决定由两个工作组之一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发行审核决议,确定复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