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评级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62页(331字)
稽核单位对被稽核单位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和经营效益状况,用数据或指标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统一评级制度”规定的等级标准作出评价,评定等级的工作。中国稽核评级始于1990年,采用百分评级法,将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分成业务经营的合法性、资本金的充足性、信贷规模的适度性、资产质量、负债清偿能力、盈利质量及其分配、经营管理状况和其他需要稽核事项八项内容,按重要程度确定分数,把银行经营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91分以上为优级,76~90分为良级,61~75分为中级,46~60分为差级,45分以下为劣级。建立评级制度旨在使中央银行的稽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金融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该评级制度使用面不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