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海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88页(178字)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国有关国内立法和中国所参加的国际条约,就中国海事法院对涉外海事诉讼行使管辖权所作的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1986年1月31日通过,2月26日发布实施。共17条,详细具体地规定中国海事法院依法受理各种海事诉讼的具体情况,是中国海事法院对有关海事争议行使诉讼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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