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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34: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10页(183字)

司法、公安机关强制被传唤人到案的措施。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刑事被告人,经过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可以拘传。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拘传。

情况紧急时,不经传唤也可直接拘传。

实行拘传必须出示拘传票(拘传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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