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从事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9:50:53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905页(169字)
《晋书·刘弘传》:“都督荆州……每有兴废,手书守相,丁宁款密,所以人皆感悦争赴之,咸曰:‘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按晋制,州所领中郡以上,各置部从事一人,经常巡视郡国,督促文书,检举非法。
刺史对于各郡的指示,往往通过从事去传达。刘弘于西晋末任荆州刺史时,荆州管辖十个郡,所以说“十部从事”。
意谓辅助官吏多而不得力。亦省作“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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