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地开发促进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08页(342字)

加快农地开发,扩大种植面积,是70年代韩国采取保证粮食资源,实现主要粮食自给政策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韩国于1975年颁布《农地扩大开发促进法》。该法从制定开发计划、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制度、理顺开发体制、组织开发事业扶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将农地扩大开发事业全面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保证了开发进展有序化、科学化、规范化。该法颁布后,进行多次修改,现由10章66条和4个附则组成。总则中规定的立法宗旨:通过扩大开发农地,求得农作物的增产,同时为有效利用国土谋求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促进未垦地的开发。还规定,为审议农地开发基本计划和有关农地开发的主要事项,在农水产部设农地开发审议委员会。该法颁布后,政府制定了农地扩大开发促进法施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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