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土地面积限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28页(216字)

印度尼西亚《土地基本法》第17条规定:(1)为达到本法所述的目的,对一个家庭或法人可拥有的土地面积,将规定其最高和(或)最低的限额。(2)本条第(1)款所述的最高限额,将在短期内制定有关法规中加以规定。(3)超本条第(2)款所述的最高限额的土地,由政府有偿收回,并按政府条例有关规定将其分配给需要的人民。(4)为实现本条第(1)款所述的最低限额,将制定有关法规,并逐步地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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