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汲水许可收费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2页(266字)
英国1963年《水资源法》第58节第1条规定,每一个河流管理局应在“第二次指定日”后尽快地起草一份依据本法规定授予的汲水许可证收取费用的规则(在本法中,称“收费规则”),并将它呈交该大臣。第2条规定,该收费规则应规定,据此规则征收的费用额,应据当时该许可证规定所汲取的水量的多少而计。第3条规定,除上条规定外,收费规则应规定,其费率据允许汲水的不同情况而异。而且,在某一财政年度内,该河流管理局据收费规则向在同样的有关情况下汲取同样数量的水的许可证持有人征收费用的费率应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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