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流域机构雇员任用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34页(227字)

1998年南非《水法》规定:(1)水与森林司司长在必要时,可以在1994年南非公共服务法条款以外,按合同任用一些雇员。(2)按第(1)节规定招用的人员限于:在该司参与实际施工或勘测工作的工程现场履行职责的人员;在该司与实际施工工程或勘测工程有关系的一些特殊工程现场履行职责的人员。(3)在与公共服务与行政管理局商议后,司长可及时确定这类雇员的雇用条件。(4)这类雇员应国会为此目的拨付的款项中取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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