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农产贸易普惠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68页(196字)

欧盟组织于197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普惠制方案。根据法令规定,对原产于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减免关税的优惠待遇,目的在于改善发展中国家出口状况。普惠制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给惠产品范围及其管理措施、原产地规则、受惠国名单等。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方案的核心,用以确定受惠国的出口农产品是否原产于受惠国,可否享受普惠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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