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吸收外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71页(216字)
乌克兰1992年9月3日颁布《外国投资法》规定,国家鼓励外国在乌克兰的经济领域进行投资,并且应允采取一些优惠措施:(1)财政部须在3天内完成登记手续;(2)禁止没收或将外国企业资产国有化;所得利润在上缴15%后,可如数汇出;(3)合资的外资超过30%,5年内可免交公司税;(4)准许合资企业在乌境内取得动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及天然资料开采权;(5)外资企业可100%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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