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作物保险股份设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82页(210字)

根据美国1980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规定,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创始资本为5亿美元,由政府以股份的方式认购。经农业部部长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经营状况偿付这笔款项。政府认购的股份,由农作物保险公司给财政部开收据,作为国家拥有股份的凭证。从《1980年农作物保险法》颁布之日起30天内,农作物保险公司尚未清偿的政府股份,由财政部长宣布无条件取消,公司不再偿还余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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