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沙化监测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72页(192字)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14条规定:(1)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地沙化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沙化监测技术规程,对沙化土地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林业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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