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112页(219字)
三级土地市场结构模式中的第三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
三级市场是一种有限度的开放型市场,市场主体是通过各种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其经营内容和方式主要是土地使用者将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出租、出售或抵押等方式转让出去,转让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也随之一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三级市场与两级土地市场结构模式中的二级市场的含义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