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0:08:2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58页(167字)

我国基层群众性的调解组织。

在基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其建立,城市一般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厂矿企业则根据其规模大小,以厂矿企业或车间为单位;农村一般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

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不是司法机构,也不是国家行政机构,其活动不具有法律的和行政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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