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书籍: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 更新时间:2019-03-08 10:08:2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3》第1758页(254字)

我国1950年发行的国家公债。

当时市场物价尚未稳定,为保障承购人的利益,规定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折算标准。公债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之值以上海天津武汉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的大米(天津为小米)6市斤、面粉1市斤半、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等四种实物的批发价格,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旬公布一次。票面额有1分、10分、100分、500分四种。

发行总额为2亿分,年息5厘,分5年偿还。

第一期发行1亿分。第二期公债因财经状况好转,停止发行。

此项公债已于1956年11月30日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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