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吕坚的恋爱

吕坚爱上一个姑娘并不稀奇,他和其他混K房的男人略有不同,我总认为他的感情是结块的,像受了潮的麦乳精,如果要放进一个杯子,那只能全放进去,无法匀成若干份。但千万别以为这是什么好事,当这块麦乳精转移去另一个杯子的时候,原先那一杯里的水依旧清澈见底,除了一丝甜味,半点颗粒都不会留下。

这一次,我疑惑地看着吕坚异常认真的表情,莫非他准备融化了?

我递了根烟给他,说现在T台模特都转型为健康丰满了,你倒好,玩儿复古,这个小玲子也骨感得太过分了吧,佛曰红粉骷髅,你日红粉骷髅,境界又深了一层。

吕坚长长地吐出一口烟,并在烟雾缭绕中把鼻梁上的眼镜往上推了推,只见他目光深邃,神态安详,一副大彻大悟的表情。我知道每当这时候他准有奇谈怪论要发表,没想到他居然幽幽地叹了口气,并用配乐诗朗诵的语调念了两句诗:“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念罢又吸了口烟,眯着眼睛微微点头,愣是把自己给陶醉进去了。

我差点把嘴里的啤酒全喷出来,说你拉倒吧,在我跟前玩儿深沉,“要说疯癫,你以前才是疯疯癫癫的,我只是奇怪,这个白骨精到底施了什么法术,突然把你给变正常了。”

我和吕坚喝过无数次的酒,我们喝多以后不哭也不笑,唯一症状就是全变成话痨。我们会争先恐后地表达思想抒**绪,前句拉着后句,后句推着前句,比祥林嫂还喋喋不休,比临死前交党费的烈士还迫不及待。

唐寅的这首诗,吕坚以前喝醉后也念过,那时候我和他还不是很熟,他最欣赏的也不是周星驰演绎的那几句。我记得他对我反复念叨:“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我听完以后击节叫好,并回赠了他王衍的《醉妆词》:“这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这边走,那边走,莫厌金樽酒。”于是,两个醉鬼的手便紧紧握在了一起,并从此开始了一段惺惺相惜、合作狩猎的饿狼传说。

我又叫了几瓶啤酒,往吕坚面前一放,说不把这事儿聊透彻咱就不走了,我可不想眼瞅着一大好**民被专政改造,只要鸟还在,什么样的林子都会有。吕坚苦着张脸,说其实他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能真像你说的,她施了法术,让我拿得起放不下了。”我说呸,咱这岁数拿得起放不下的只有筷子。

“你少跟我装洒脱,那你的杨露露呢?你失踪两个礼拜,别人不知道为什么,我还不知道吗?”

“……咱一样一样来,先说你的问题,然后再聊我的。”

“梁爽,咱们以前痛痛快快的想干嘛就干嘛,哪儿他妈的有这么多问题。你说,咱们是不是真的老了?但是话又说回来,怎么下面没软,心先软了?”

据吕坚说,他第一次看见小玲子就对她很有兴趣,原因有两个,一是觉得她和那几个小姐坐在一起,有种很独特的气质,二是从进门她就在哭,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这我倒很理解,只要是男人,如果看见一个边喝酒边哭且没男人陪伴的漂亮姑娘,总会从内心深处萌生出英雄救美的古典情结,更何况这样的救美方式十分安全便捷。

我们坐到一起以后,无论吕坚怎么发挥,这姑娘总是对他不冷不热,这是他最不能忍受的。吕坚信奉的是“爱我也好,恨我也好,千万不要不在乎我” 。正是这种漠视激发了他百折不挠的泡妞天性。他说他当时就暗暗下决心,要求倒也不高,就是要这姑娘认同自己的存在,哪怕声嘶力竭地骂自己是色狼,他也能至德圆满地凯旋而归。

饭后他要了那个对自己有好感的平板姑娘电话,第二天便马不停蹄地去她们K房捧场,这才知道那姑娘叫小玲子,但不是做小姐的,只是和她们合租房子的四川老乡。这一发现更让吕坚精神抖擞,用他的原话说:“原来良家妇女也能让我心动。”

再后来就步入了程序,吕坚天天请那帮小姐吃饭,唯一的条件就是要带小玲子一起来。一来二去混熟以后,吕坚便开始精简开支,单独约请小玲子,根据约三回成功一回的概率,他早中晚下午茶夜宵一天五次顿顿不拉,这样算下来每三天就能见五回,效率着实惊人。

从一开始吕坚就没把心思放在**上,当时他对小玲子的形容跟我的形容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这不就是一副骨架套身衣服嘛,局部地区有些肿而已。所以在和她的交往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五讲四美,这也为他赢得了不少信任。

随着接触次数增多,吕坚了解到小玲子是单亲家庭,家里情况非常糟糕。虽然是大专毕业,但在当今本科毕业等于失业的大环境下,她这个外地小妹妹来上海大半年,一直处于颠沛流离的状态。而且屋破偏逢连夜雨,他老家的男朋友,那个曾三次让她打胎的小男人另有新欢。所以那天她喝了几杯酒以后,忍不住痛哭流涕。

听到这里,我跟吕坚碰了一杯,说这么短时间里你对她了解的可够深呀,连打胎这种事她都跟你说?吕坚苦笑了一下,说以前他也没见过这种类型的姑娘,该怎么形容呢?无依无靠这个词儿咱都听说过吧,她简直就是这个词儿的代言人。

吕坚接着往下说,说他后来就常常帮助小玲子,请她吃饭,给她买点零碎的生活用品。我笑着说原来你是在做善事,但怜悯和喜欢你可别弄混了。再说句不好听的你别介意,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既然你不是玩玩就甩的,可要对她多点了解才行。

吕坚不以为然地摇摇头,说你是没亲眼看见,一点点的小恩小惠,她都能发自肺腑地感激你,跟你说话都掏心窝子,那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咱们女人见的太多了,但有几个能像她那样?以前碰到过多少女人,花个四五千也只能换来她一天的顺从,第二天就叛逆,我他妈的还不如去喂条狗。

我暗暗发笑,心想谁叫你老去找小姐的,生意往来而已。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没说,其实这样的生意天天都在发生着,只不过换了方式换了说法,婚姻是合同,家产是成本,美貌是商品,责任是信用度,感情或许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利润,或者干脆就没有利润。

我明白了吕坚为何陷入,他从小玲子身上看见了脆弱与真诚,也从自己身上发现了坚强与责任。

我也明白了小玲子为何诱人,她小鸟依人般,在让一个男人成为英雄的同时,还由衷地时刻倾诉着:“你是我的英雄!”

我突然想到,如果谁对她好,她就真心对谁好的话,这种现实与势利另类得让人害怕,而且还是不动声色不易察觉的。但看着吕坚那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出现的幸福笑容,我没敢接着想下去。

几瓶啤酒转眼就喝空了,我同时点燃了两根烟,递了一根给吕坚。我对他说无论你和小玲子以后如何,我都支持你,要是碰到什么问题了就来找我聊,时间对我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吕坚笑眯眯地说那当然,不找你找谁,谁叫咱俩是兄弟。我和他用力握了一下手,心里暖洋洋的,顷刻间感觉这个世界并不像窗外的夜色般阴沉,走过太多曲折离奇的夜路,我们依旧好端端地把酒言欢,又能有什么事情堪称绝望?

我说小玲子既然不是小姐,怎么晚上去上班,你前面还说要去找她,上哪儿去找?吕坚神秘兮兮地冲我一笑,说这事儿还真得谢谢你,前阵子一直找不到你,于是我假传圣旨,把她安排到你酒吧上班去了。

我顿时笑了,说难怪刚才小玲子谢我,我还莫名其妙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儿。“你可真行,我那酒吧领班就这么容易相信你了?再说了,你让她去做吧丽,陪客人喝酒你就不吃醋?”

吕坚得意洋洋地吸了口烟,说我的小玲子就是和其他姑娘不同,她不肯收我钱,非要找地方上班,你那领班能不答应吗,一半工资由我这个大客户出。她陪客人喝酒我当然吃醋,但那客人是我不就行了嘛,所以我决定,一有空就去你酒吧报道,下班还能送她回家。你说,我是不是很天才?

此时此刻我算彻底服了吕坚,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他这回头也回得太过猛烈,真不怕把脖子给扭了,转眼就从一个花花公子变成超级情圣。

但仔细想想这还是符合逻辑的,也只有花花公子能洞察女人心思,能制造出别出心裁的浪漫、恰到好处的殷勤和漫妙绝伦的情趣,并能在真正投入感情后前所未有的珍惜。这要是换个老实巴交的书呆子,连情圣入门考试都及格不了。

我笑着说那一半工资就不要你付了,她既然来上班就该正常待遇,况且她还钓住了你这个忠实客户。吕坚听了连忙摆手,说你可千万别坏我好事,一半工资我必须付,要是真想帮我的话,就找个机会,非常不经意非常不小心地把这情况透露给小玲子,那效果绝对无敌,她还不得感动死!

我哈哈大笑,说刚觉得你变老实了,原来本性难移,对姑娘还是那么有技巧。吕坚一本正经地说这不叫有技巧,做好事留个名天经地义。“我又不是雷锋,再说了,雷锋也把好事都写进日记本里,后来非常不经意非常不小心地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我抢着结完账,吕坚大手一挥说走吧,去你的酒吧,我的第二故乡。我笑着说你可真够重色轻友的,我这酒吧也不是刚开了一天两天,以前怎么就没成为你故乡呢?

吕坚没听出我的调侃语气,反而很认真地回答我:“现在不一样了嘛,你嫂子在里面了。”我说噢,这么快就该叫嫂子了,那兄台一定是已经进港了,吕坚说呸呸呸,我怎么就交了你这么个庸俗的朋友,我说好吧我错了,那接吻总有吧?吕坚抬头望向天际悠悠飘过的一朵乌云,一脸神往地说:“快了,应该快了吧?”我强忍住笑接着逗他,说那牵手呢?吕坚跳着脚骂:“车呢车呢,怎么一辆空车都没有?”

我哈哈大笑起来,说我对您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以前还哭着喊着想回到原始社会,现在却穿越回封建社会了。吕坚回头看了我一眼,镜片在路灯下反着白光,他说我什么时候说过想回原始社会了?我说你别抵赖,以前动不动就爱唱一首歌:“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大姑娘光腚满街跑!”

在我高亢的歌声中,路人纷纷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看吕坚的表情,恨不得找个下水道钻进去。幸好这时候来了一辆空车,他急急忙忙地拦了下来,忙不迭地对司机说:“开车开车,我不认识那个疯子!”我蹲在地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并对周围的人说:“看什么看,我又没光着屁股。”

我很早就知道,动物们也有情绪,但和人类不同,它们始终没学会隐藏情绪。这是一个异常实用的技巧,让我们在快乐时不去刺激旁人的悲伤,也让我们在悲伤时不去干扰旁人的快乐。这使我们的虚伪得以冠冕堂皇。

都说真正的孤独是无人可想。恰好相反,我觉得真正的孤独是无人在想你。

同样声色犬马许多年,吕坚正一步步地走回岸边。恰好相反,我将仅存的那座灯塔熄灭。

我们在车里都沉默着,我知道他在想着小玲子,想着何时能够牵手。恰好相反,我在想着是否能够放手。

在酒吧里,我轻而易举地就把自己灌醉了。在我意识模糊前,记得曾握住吕坚的手,对他说:“走吧,都走吧,全是他妈的扯淡!”